(每日一题)《道德经》中的两层含义

(每日一题)《道德经》中的两层含义

一、道

“道”是《道德经》的核心,也是道家哲学最高的范畴。在道家学说中,道是宇宙的本体,道产生了世界;道既不是物质的也不是精神的。《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在《道德经》中,道既是本体,也是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则。万物的生长、死亡都遵循着道。道是万物产生的根本,是万物生长、变化的动力,也是万物灭后最终的归宿。

二、一

在《道德经》中,道和一是同义词。因为道是最原始的,产生世界的一。一有两层含义,首先是说道是唯一的本源,不存在第二个本源。

其次,一说明道是一个整体,是不可分的,道是原始的事物尚未分化的形态。在道的层面,万物混沌未分,没有名字和分别。所以庄子说:“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意思是列举细小的草茎和高大的庭柱、丑女和西施,宽大、奇变、诡诈、怪异等千奇百怪的各种事态来说明这一点,从“道”的观点看它们都是一体的。

三、无为

“无为而无所不为”,是老子哲学的核心。什么叫“无为”?世俗把它理解为 什么事都不做,或者解释为“无所作为”什么是原始的道家智慧,消极颓废等等,不是望文生义,便是 严重的误解,跟老子的“无为”道德观相去甚远。

在《老子》中, “无为”分为道“无为”与人“无为” 两种。 老子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 (三十七章) 按老子的说法,天地万物皆为道所生化(五十一章: “道生之,德畜之” ) 。道是 “无不为” 的。 道是无意识、 无目的的, 它生化万物是在为其提供根本依据的意义上说的, 而且道并非游离于万物之外,而是内在于万物之中的,因此道的这种 “无不为” 并非表现为外在的力量,而是在万物内部发挥作用的 , 所以是不露痕迹的,表现出来的倒是天地万物的自为、 自化、 自成,因而道看似是无所作为的。

人的 “无为” 则不同。人的一切行为都是有意识、 有目的的, 他对事物的作用表现为一种外在的力量, 所以人之 “无为” 不可能完全是无形无象的。 人对事物的 “为”,基本有两种情况或类型: 一是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因势利导, 二是根本违逆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强行所为、 妄自作为。 显然,老子是主张前者的。

由此可知,老子的“无为”决不是什么事都不做,也决不是消极的无所作为 相反: “无为”是积极精进,讲究最有效的“作为”。 “无为”是顺应自然规律。以柔弱为用、不逞强好胜、不争名夺利、不劳民伤财。

四、自然

道家所说中的自然,不是一个名词,不是指现在我们说的大自然。《道德经》上说“道法自然”,意思就是道的运动和变化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强调的是万物自己发展,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道虽然是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但道不是强加于万物的。道化育万物是让万物自然而成。

道法自然不是说,道取法自然,而是说道自然而然生养万物。就像圣经记述上帝创世:“事就这样成了。”

五、玄德

《道德经》上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老子说,道创造了东西却不占有,做出了功绩却不自恃功劳,养育了东西却不主宰它的命运,这才是深妙的德。

人生一世,到撒手人寰的一刻,自己真正占有、真正依恃、真正主宰的是什么呢?没有!一切都只是一种经历,你生养了孩子(每日一题)《道德经》中的两层含义,孩子不属于你,父母也不该主宰孩子生活;你做的事业,创造的公司,甚至读过的书,这些都不是你的。明白这些道理,就能理解老子所说的玄德。

老子的思想充满了深邃的哲理、高超的智慧和丰富的人生经验,是古往今来历代学者难以穷尽的思想宝藏。《道德经》一书对“道”的阐释,老子的“无为”思想、运动与转化思想、老子的社会政治观念、老子的人生哲学等等,共同构成了一个纷杂而精密、多元而深刻的思想体系。

这套思想体系不仅对道家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和影响,也深深影响到几千年来中国人的处世原则、行为方式、思维角度、乃至价值取向。

老子的五大哲学思想,体悟道家智慧

第一,“道法自然”的思想。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老子明确地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什么是原始的道家智慧,道法自然。”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而道以自然为法则。显然,在老子眼中,“自然”是最高层级的法则和效仿对象。但是我们首先需要明白老子所说的“道”和“自然”在这里的真实含义。因为作为道家著作使用最频繁的“道”字有多种不同的含义,而这里的“自然”也不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自然界、大自然的意思。在这句话里,“道”的含义是道家思想中最常用也最重要的义项,即万事万物的根本和运行法则。而“自然”则是指万事万物本来的状态,自然而然的样子。

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的起源,是一切事物存在的依据和法则,是哲学中最高层次和最核心的概念了。但是就是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道”,它仍然不是随心所欲的,它仍然要遵循规律法则。它要以“自然而然”为法则。“道”作为万事万物的根本和运行法则,尚且还要保持本来的样子,自然而然地存在和运行,那么,万事万物不就更应该如此吗?从这个立论出发,老子才进一步提出应该保持“自然”、遵循“道”的种种观点,老子认为人的婴儿时代是最接近“道”的,这很好理解,因为人在婴儿时代,还保持着自然的天性,没有受到人为的熏陶和改变。老子的这种观念表明了他对自然状态的事物的尊敬和向往。“道”之所以被老子看做是万物的根据和法则,其原因在于,无论是“道”创造万物的过程,还是“道”创造完万物之后与万物的关系,都是完全自然的结果,是遵循自然法则的必然。

既然老子认为自然状态的事物是最宝贵的,是评价事物的最高价值标推,当他的目光转向人世时,也就自然而然地要求人保持自然的状态,不要刻意去改变自然天性,自然的状态就是最佳的状态,这样的观点推论到治理国家上仍然成立。所以老子认为:

在治理国家统治百姓的方式上,最好的统治方法是老百姓感觉不到统治者的存在,没有压抑感。

稍差一点的统治方法是老百姓对统治者的善政感激、亲近并且赞扬。

再差一点的是昏庸无能的统治者,老百姓畏惧并且逃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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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是残暴的统治者,让老百姓憎恨不已,

为什么最好的统治方式是让老百姓忘了统治者的存在而没有压抑感呢?因为统治者遵循自然而然的法则,很少对老百姓的生活进行干预,官府与庶民都得到自由地发展,等到最后天下大治的时候,老百姓都觉得这是他们自己自然而然发展的结果,这是符合“道”和“自然”的最佳状态,而除此之外的统治方式,无论统治者行为是好是坏,是贤明还是昏庸,都已经是主观去做了,而不是按照自然的法则去行事,因而都称不上好的统治方式。

第二,“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

首先要澄清“无为”的真实含义,老子所谓的“无为”,不是要求人们不要有任何作为、什么也不去做,而是不去做那些过分的、不合自然、不循规律的事情。从现实世界看,人们很容易明白这一点,如果“无为”就是什么都不做的话,这个世界就无法存在了,因为万事万物时时刻刻都处在变化之中,都是有“为”的,什么也不“为”,是不可能的,因此老子提出的“无为”只是要求人的所作所为限制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之内,不要做出超越合理程度,与范围的事情,只要这些行为没有破坏事物的自然状态,不但都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也是万事万物运行和存在所必须的。

老子所说的“无为”具体指的是那些激烈的、突然的、违法常规的、对自然状态带来改变的种种行为(每日一题)《道德经》中的两层含义,《老子》中许多语句都证明了这一点:“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一章)意思是说统治者如果去施行不过分、不超过合理限度的行为什么是原始的道家智慧,天下没有得不到治理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意思是说,统治者不做多余的事,人民就能自然地完成教化,统治者如果能喜欢清净不制造事端,人民就能自我约束自然地走上正途,统治者如果不额外生事,人民就能自然地达到富裕的境地,统治者如果没有超过常规的欲求,人民就能自然地保持质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意思是说,“道”作为万物的根本和运行法则,它恒久地不实施任何自然法则以外的行为,却能够自然而然地完成所有应实施的行为,如果人间的诸侯君王能够遵循这一点,那么万事万物不劳费心,都能够自然而然地达到完满的浑化的最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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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几个例子都是从不同角度强调“无为”的重要性,其实这个观点还是由“道法自然”的观点衍生出来的,正因为万事万物的自然状态是最完美的,人就应该尽量保持这样的完美,而保持这种完美的手段很简单,就是消除多余的行为,只保留必要的适当的行为。

以往的学者对于这一点的认识往往存在偏颇,以为“无为”就是逃避现实,其实都是没有弄明白老子“无为”真正含义的原因。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老子的“无为”思想不但没有落后,而且正作为一种先进的理念被社会接受,“小政府,大社会”不就是这样一种“无为”理念的最好代表吗?政府要少管、不管,尽量不干预个人的生活,充分赋予每个人以足够的自由,这样才能激发出无限的创造力,而全能型的政府什么都管,又什么也管不好,正是因为做了太多不应该做的事情,这样的管理理念,理所当然的要被“无为”的管理方式所取代。

第三,老子的运动与转化思想。

老子的运动与转化思想体现了他缜密的辩证思维,具有重大的科学价值,它的方法论及较强的应用性,使它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自古及今,上自帝王将相,下至市井百胜,无不运用它,得益于它的思想成果,老子运动与转化思想最鲜明的一个提法就是第四十章提出的“反者道之动”它可以说是老子辩证思维的核心,“反者道之动”实际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世界万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和动力,二是指事物在运动变化过程中向相反的方向发展,最后总要返回到原来原始的状态,并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由此可以得到老子辩证思维的两个重要规律:一是相反对立,老子由此掲示出对立转化的规律,二是返本归初,老子由此掲示了循环运动的规律。

关于对立转化规律,老子有精辟的见解,他说:“天下曾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第二章)也就是说,天下人都知道美是什么之后,丑的观念也就出现了,天下都知道好是什么之后,不好的观念也就同时出现了。老子又说:”有元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第一章)没有长,也就没有短,离开了高,也就不知道什么是低,截然对立的事物却存在著相互依存的关系,这就是所调的相反相成,所以老子进一步举例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第五十八章)在老子着来,对立的事物并不是绝对分割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正因为它们之间的交融,最终方能导致彼此的转化。

关于循坏运动的规律,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第二十五章)这里所说的“周行而不殆”就是循环运动而没有止境的意思,老子认为,纷纷纭纭的万物,最后终归要各自返回到它们的本根,这个规律进一步提升,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物极必反”规律,在老子看来,表面强大的东西都是在走下坡路的,而表面柔弱的东西才具有蓬勃的生机和光明的未来,所以老子说:“强大处下,柔弱处上。”(第七十六章)柔弱胜刚强,明确表明了他的这种观点,老子又以水为例,说明柔弱的强大,“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第七十八章)水是最柔弱的,却又是最刚强的,这个道理运用到实际的社会生活,老子要求人们要安于柔弱,但也要深知刚强,唯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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