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法学界有位王大爷,讲过这样一件事儿

听说法学界有位王大爷,讲过这样一件事儿

听说法学界有位王大爷,讲过这样一件事儿:

“有一天天真冷,好不容易打上车。一上车,京哥就唠叨不停。问我是哪个单位的,干什么的。我如实作答,并告诉是教法律的。又问,教什么法律?答,教的是一门最不值钱的法律。京哥回答说,噢,是教宪法的吧?!”

王大爷,王博导看起来是调侃了自己,现在怎么听却都像很生动的隐喻。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人博2020.6出版《1840年以来的中国》,看看这本书·,会有些深层体验。

1840年以来的中国近代史,无疑最具争议也最受人关注。

以太平天国――义和团――辛亥革命、“三次革命高潮”主线。以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革命主线,我们都已不陌生。军事的视角、政治的视角、文化视角、社会视角与观念视角的近代史叙述,汗牛充栋。

《1840年以来的中国》,王人博教授专注考察近现代史中的重大立宪时刻:从戊戌变法、清廷预备立宪到辛亥革命、以致1949年以后的宪法,在对这诸多“立宪”事件反思中,中国近代转型失败原因的剖面清晰显露出来。

宪法问题,并非一个单纯的法学问题,其背后交织的,是现代国家、现代文明的核心理念。当一个老大帝国要完成立宪转型时,必然也牵扯出更为复杂的普遍价值与特殊价值冲突。旧中国先前“独立自我喂养的精神世界”如何开始逐渐崩塌?西方的普遍价值如理性、自由、平等、法治、权利,在一系列“立宪”实践后究竟通过何种方式渗透进中国人的意识中,并被逐步接受?是外在的宣传灌输?还是基于内心的诚服?

1861年,年轻的慈禧发动“辛酉政变”,开始了她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垂帘听政”。此时,在地球的另一端,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梅因,在《古代法》一书中,浓墨重彩地写下了现代国家与前现代国家最本质的区别——“从身份到契约”。

人人平等的现代观念产生后,个人从血缘的依附结构中挣脱出来,成为一个个独立自由的个体。

这就产生了一个经典的悖论——既然人天生享有自由、平等,那为何还要构建一个国家?

因为,国家能够提供一种最基本的秩序,否则社会将会倒退回野蛮的丛林状态,陷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但是,国家必须承诺每个人在被统治的状态下,依然是一个自由、平等的人。

这份承诺就是宪法。所以,卢梭才说:“我们是在成为公民之后,才真正开始变成人的。”

可见,传统与现代的根本区别,不是科学,不是技术,也不是市场,甚至不是政治制度,而是有没有以立宪的形式,来构建法律与制度体系。

王教授说:“宪法,是定义现代国家的格林威治时间。”《1840年以来的中国》全书上、下两部所探讨的,正是法的现代性、法的中国性。

《1840年以来中国》一书中,总结出三大“转型困境”:

现代化是一种无限扩张的秩序。当中国被强行拖入现代世界体系之后,立刻陷入两难困境:若因循旧规,自然死路一条,但若激进西化,就会发生排异反应,引发社会崩溃。套用一句流行的话:不现代化,等死;现代化,找死。

历史进程的步伐,已使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以及政治制度(集权与分权),经济制度(自由市场与官商经济),法律制度(人治与法治)等重大问题上几乎截然不同。

一个人重复的行为,形成了习惯;一个群体共同的习惯,就是习俗;一个地区的习俗,构成了传统;千百年积淀出来的传统,就是文化。中国作为唯一延续至今的社会(汤因比语),要改变文化,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听说法学界有位王大爷,讲过这样一件事儿

西方文明史呈现的基本面相是,从传统到现代,必须“先集权(构建世俗的绝对主义国家),再分权(在平等的地基上,让权力分立制衡)”的过程。然而,中国作为一个具有2000年大一统历史的超大规模中央帝国,如果“先集权”,历史的惯性很可能是马上回到传统,让脆弱的现代转型胎死腹中。

王人博老师说:“现代化转型,最为需要一个‘合法的最高权威’,通过它动员起各种资源,组织起各种力量,从而把现代化导入成功之路。”

然而,从晚清到民国,中国就像一个马赛克,远看似乎是一个整体,近看却是满地的碎片,中央权威式微,各种“封疆大吏”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军阀式”的自治权力。

这种情况下,即便号称“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的中华民国,其宪法最终的效果,非但不能形成有效的分权制衡,反而进一步加剧了分裂与动荡。

此后,在历经动荡后,集权完成了,但转型后半场,面临的困境依然如故。与阶级相连的革命叙事,并没有成为过去。是“打江山——坐江山”传统逻辑。一言以蔽之,1840年以来的转型之路,就好比旧瓶装不了新酒,如果用别家的新瓶来装,也会让自家的美酒变味,这正是中国变革的难题所在。未来的路,比想象中更窄。

中国无论怎样挪用西方,自始至终都有一个中国立场的存在,既包括对西方价值的取舍即先秦黄老道家军事思想之大成的著作,也包括对自己古老智慧的化用。任何一种外来思想的移入都是以自己的“理解”为前提,构成这一理解的首先是自己的文化与历史,包括使用的语言文字、词语概念、思维方式,以及身在的语境。

欧美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有效限制权力即先秦黄老道家军事思想之大成的著作,中国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让国家权力发挥功能。近代中国从洋务运动戊戌改良预备立宪到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改革立场越来越激进,力度越来越明显,但并没走到西方式的“人”的自由解放道路上去,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习性,而改变习性是一个几乎完不成的任务。在布尔迪厄的反思社会学里,习性是一个关键概念。它在人的行为中不断地被结构化,具有再生产的功能,所以改变习性基本是不可能的。这是法治的普遍性又一次遇到具体性。应该如何处理才是合理的呢?要求中国人一定像西方那样是一种思路,但如上所言,这个难度很大;尊重中国人的习性是另一种思路。事实上,多数中国人对规则的理解是情景化、语境化的。中国人在生活世界依靠的主要是经验,而不是绝对化的规则。把单个行人的闯红灯看作违法并不错,但这并不解决问题。不少中国人习惯在斑马线前作判断,安全的经验决定他是否通过斑马线,很少人会主动跟机动车辆较劲,因为这会被看作傻。在生活世界里,人都会遇到类似问题。古人说过,一个有道德的人在特定状态下应该杀身成仁;古人还说过即先秦黄老道家军事思想之大成的著作,识时务者为俊杰。那一个人到底是该死,还是该活?这不能说中国人不讲理,只是这个理是交给了具体实践的个人,在特定的情境中由他自己做出判断。

《1840年以来的中国》便书中金句频出,让人深陷其洞见之深邃,无法自拔。

“宪法,是定义现代国家的格林威治时间。”

“历史就像一个民族亲手剪裁的衣服,一旦穿上,就再也脱不下来了。“

“宪法教养是一个文明国家的‘软实力’“。

要维持知识分子相对独立,就态度而言,业余者比专业人士更好。” 他们试图放弃对自己外在境遇的思考,把心灵投放到梦幻与虚无,却又舍不得这诱人的红尘;他们既是这世界的支持者,又是这精神世界的无援者”。

2003年听说法学界有位王大爷,讲过这样一件事儿,王人博发表《现代政治的中国之道》。他的学生羽戈问:“为什么不是中国的现代政治之道?”他闻之一笑,“潜意识中听说法学界有位王大爷,讲过这样一件事儿,我想突出的是‘现代政治’。将它看作一个共同普遍性价值,不管中国、美国,任何国家都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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