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观的历史演变与哲学思考:从殷周时期到宋明理学家的观点探讨

天命观的历史演变与哲学思考:从殷周时期到宋明理学家的观点探讨

中国古代哲学中把天当作神,天能致命于人,决定人类命运的观点。“天命”说早在殷周时期已流行。从古器物发掘中所见到的甲骨卜辞,彝器铭文,说明了当时统治自称“受命于天”,把自己的意志假托为上帝的命令,称之为“天命”。用来作为对人民进行压迫的合理依据。在孔子的学说中,还保存有“天命”的观点。以后宋明理学家把人性与道德意识也扑克作是“天”所给予的,为封建伦理秩序的永恒性制造了理论根据。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有些唯物主义哲学家,例如战国荀子把“天”扑克成是自然的、物质的,在这样的前提下使用的“天命”概念,具有自然界的必然性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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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占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认为气存在于宇宙中的运行不息且无形可见的极细微物质,是构成宇宙万物的本原或本体;气的自身的运动变化,推动着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气充塞于宇宙万物之间,与宇宙万物相互渗透,成为万物相互联系的中介,使万物相互感应而构成一个整体.精气学说,是研究气的内涵及其运动变化规律,并用以阐释宇宙万物构成的本原及其发展变化的一种古代哲学理论,它对中医学的影响极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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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中国古代哲学特有的概念,西方人开始将其译为规律、规则等,但不能全面反映它的内容,故而干脆直接译为“tao”。中国人本身对道也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有人说:什么行业有什么行业的“道儿”。这“道儿”,我理解起来就是职业道德的意思。还有人说世道沧桑,这道就是个规则的意思。当然,还有道路的意思。在古代哲学中,有道家的道,还有儒家的道。道家是以老子为代表的一派学说。“道”在他们的学说里有多方面的含义。首先是自然宇宙之道,就是说道是宇宙的原始出处。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中国古代道家的性哲学,三生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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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也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观念。在先秦时代,理的观念是比较晚出的。《论语》、《老子》中没有理字。《孟子》中以理义二字并举,理字是道德准则的意思。《孟子》中还有所谓“条理”,但无解说。《易传》、《庄子》、《荀子》、《韩非子》中,理字就屡见不鲜了。这些书中的理的观念,主要有两个意义:第一个意主是形式,即静止的物体所表现的条纹或样式。第二个意义是规律,即事物的变化运动所具有的经常联系。《易·系辞上传》:“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以理与文对举。《庄子·天地》:“物成生理,谓之形。”《荀子·正名》:“形体色理以目异。”把理与形联系起来。《韩非子·解老》:“理者成物之文也。”以文解释理中国古代道家的性哲学,这些文句中所谓理都是物体的形式。《韩非子·解老》着重地阐明了理的这个意义:“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理就是物类形体之间彼此不同的形式与性质。其次,《易·系辞上传》:“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庄子·秋水》:“是未明天地之理、万物之情者也。”“是所以语大义之方、论万物之理也。”《则阳》:“万物殊理天命观的历史演变与哲学思考:从殷周时期到宋明理学家的观点探讨,道不私。”《荀子·解蔽》:“凡可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这些文句中所谓理都是指事物的规律。理的这两个意义,虽然有别,但也是密切相关的。

荀子“凡可知,人之性也;可以知中国古代道家的性哲学,物之理也”的话,以性与理对举。汉初的经学家韩婴根据荀子的意思更把性与理联系起来天命观的历史演变与哲学思考:从殷周时期到宋明理学家的观点探讨,他说:“类不悖,虽久同理。故性缘理而不迷也。”这就是说,一类事物有一类事物之理,所以一类事物有一类事物之性。后汉的郑玄提出了理即是性的命题,他说:“理犹性也。”一物之理即是一物之性,也就是说,一物所具有的规律即是一物所具有的本性。这是汉儒对于理的了解。

三国时代,魏国的学者刘邵在《人物志》中曾经提出对于理的分析。他认为“夫理有四部”,理分四类:“若夫天地气化,盈虚损益,道之理也。法制正事,事之理也。礼教宜适,义之理也。人情枢机,情之理也。四理不同”道之理即是自然规律,事之理即是政治制度,义之理即是道德准则,情之理即是人类思想感情的规律。刘邵区分理为四部,这是非常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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