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呈现的是一个充满“乐”的美德世界

儒家呈现的是一个充满“乐”的美德世界

生活儒学是现代性境遇中人文儒学开展的首要维度。儒家一直把人的存在和人的价值实现视为理想信念,通过日常生活的人格养成,追求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同实现。与此同时,儒学高扬个人美德和社会正义,弘扬人的主体性价值。儒家文化中,人不是孤寂的存在儒家思想的道德价值儒家呈现的是一个充满“乐”的美德世界,人的价值和意义承载了家、国的角色伦理和社会责任,特别是家庭的角色扮演,充满着人伦温情,自然而然让人生活在价值和意义的生命世界。

儒家呈现的是一个充满“乐”的美德世界

儒家建构的是一个充满“爱”的情感世界

“仁”与爱相通,“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仁”即是爱人,爱始终是儒家的情感追求,儒家的仁爱是血缘亲情之爱,也是泛爱儒家思想的道德价值,人有爱的权利,也有爱的义务和责任。

“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

从血亲之爱到百姓之爱,百姓之爱扩展到爱自然万物。当然,儒家的爱也是等差之爱,或许正因为这样的等差之爱更能够唤起人对爱的平等的无限追求,通过爱的情感,展示生命的魅力和价值,构建一个有充满情与义的伦理社会。另外,儒家尊重人、同情人,以爱己之心爱人,即推己及人,决定了儒家肯定人的存在感,凸显生命的意义,个人有美好愿望和期待。儒家思想力求通过个人道德、家庭伦理、人际交往的道德践履来稳定社会秩序,实现家国同构,从人的生死到家国、天下的全幅道德关怀,展示的是人间大爱。

儒家呈现的是一个充满“乐”的美德世界

儒家呈现的是一个充满“乐”的美德世界

虽然儒家的乐感文化一定程度上以苦乐的形式呈现儒家呈现的是一个充满“乐”的美德世界,但这并没有否定儒学对价值理想和意义世界的追求,更成为了儒家人伦日常的必需。儒家的“乐”除了艺术之乐外,还集中体现在“天伦之乐”上。君子有三乐:

“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孟子·尽心上》)

与此同时,儒家的“乐”还具有内在超越的意义,例如:

“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

儒家把“乐”视为道德修养,也是一种道德境界。孔子曰: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学而》)

毫不夸张地讲,儒家之“乐”无处不在,“智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语·雍也》)由此,荀子讲:

“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

儒家看来,乐是生活的必须,艺术之乐是陶冶性情,提升境界,丰富生活的精神源泉,而天伦之乐是血缘亲情之乐,是家国伦理情怀的展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彰显。

儒家呈现的是一个充满“乐”的美德世界

儒家强调的是个体人格“义”的伦理情怀

《中庸》道:“义者,宜也。”(《礼记·中庸》)“义”是个人道德自律、修养和对个体道德人格的塑造。儒家认为,“仁”内“义”外,“义”是人之为人的德行,是适宜,也是正义,是道德人格的外在表现。同时,人与万物一体,但道义是人区别于其他生物的根本标志,人都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义”是羞恶之心,是人之为人的本性。人的价值体现在“义”上就是实现自我道德人格完善并乐助他人的一种责任伦理,这是儒家价值的超越儒家思想的道德价值,明白了价值取向,“杀生成仁”、“舍生取义”之说就不难理解。而且,儒家的“义”凸显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儒家所建构的生活儒学形态把人的存在特别是人的价值和意义世界作为最高理想,把个体道德养成和道德践履视为一种“人伦日常”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是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价值追求。在这样一个有道德、有理想、有担当的意义世界里,个人道德人格能够有机会追求梦想、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王阳明在其诗歌《别诸生》中认为生活的道理“不离日用常行内,直造先天未画前。”(《王阳明全集·卷二十》)生活的意义和价值来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回归到生活本身,是对人伦日用的高度重视。诚如余英时先生所指出:

“儒家千言万语无非是要我们把做人的道理融化在‘日用常行’之中。”

中国自古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乾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周易·坤卦》)的精神力量,已经内化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并构成了人们精神生活最重要的价值支撑。

结语

由上可知,儒学的特质之一是经世致用、知行合一,注重人伦血缘亲情,关切人,关注人的生活和行为实践,生活儒学回归到世俗社会,与人的价值、生存紧密联系,因此,儒学也被誉为幸福之学。源于此,儒家所建构的理想社会对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世界的确立是一种精神激励和鼓舞,也是最大的肯定。

(作者简介 贵州财经大学副教授 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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