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道家古代管理思想表现出了强烈的政治谋略型特征

(摘要)道家古代管理思想表现出了强烈的政治谋略型特征

[摘 要] 道家古代管理思想表现出了强烈的政治谋略型特征。在《老子》一书中,关于圣人、侯王怎样治理国家则是十分重要的内容。这说明,道家所关切的政治是以侯王、君主、圣人和国家、天下为其价值指向的。道家主张宽松的政治而反对政治苛严。“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在老子那个时代,不存在什么比“治国”、“用兵”、“取天下”更大的政治,正因如此,老子的古代管理思想将这一切相混而获得了浓厚的政治情趣。老子所提倡的“无为而治”终因具有十分强烈的谋略意识而成为“君人南面之术”。

[关键词] 道家 无为而治 政治谋略

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形成,是百川归海,融会而成。有了对诸流的汇集,才展示出了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有容乃大。在其博大中,尤为凸显的是儒家思想、法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就像大江大河奔流不息。 本文将探讨聚焦在道家古代管理思想。

道家古代管理思想表现出了强烈的政治谋略型特征(摘要)道家古代管理思想表现出了强烈的政治谋略型特征,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这些充分说明,道家所关切的政治是以侯王、君主、圣人和国家、天下为其价值指向的。此其一。

(摘要)道家古代管理思想表现出了强烈的政治谋略型特征

其二,道家主张宽松的政治而反对政治苛严。“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在老子那个时代,不存在什么比“治国”、“用兵”、“取天下”更大的政治,正因如此,老子的古代管理思想将这一切相混而获得了浓厚的政治情趣。

最后,老子所提倡的“无为而治”终因具有十分强烈的谋略意识而成为“君人南面之术”。

一、思想出发点

道家学说蕴涵着自成体系的古代管理思想,它们影响着中国古代的管理道家管理思想,并成为中国古代主干管理思想的构成要素之一。

通常认为,道家学派源于老子,根据郭沂在《从郭店竹简看先秦哲学发展脉络》(载《光明日报》1999年4月23日第五版)中的观点:老子乃春秋末期与孔子同时代的老聃。本文主要根据出自老聃的《老子》来讨论道家古代管理思想。

道家之所以被称为道家,最主要的是他们讲道,且以道为宗。道是道家学说的核心范畴和基本概念,抽去“道”,道家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老子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哲学命题“道法自然”,为其“无为而治”思想提供了可靠的哲学支撑。我们借助“道法自然”引出道家古代管理思想的思想出发点:道是宇宙之本质,万物之母。万物皆由道而生,依道而存。“道法自然”,即道惟以自已为法,更别无所法。所以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得知,君王治理国家应循道来用“无为而治”。

首先,道是宇宙之本原、万物之母。在老子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天是万物之父,万物皆由天而生。老子则不然,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第25章》)。老子告诉人们,名为“大”的道早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浑然而成,它寂寥无形无声,独立长存不改变,周而复始永不消失。

其次,万物皆由道而生,以道而存,而道则以自己为法。老子说:“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老子・第62章》)奥是指房子的最里面,在房子的西南隅是祭神的地方,这里则指主人、创造者。老子要告诉人们的是道家管理思想,道是万物之主、善人之宝,正因为道是万物之母,万物由道而生,所以万物必须以道而存,循道而行。如老子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本文对“道法自然”的解释接受张岱年的看法,他反对把“自然”当做专名,而把“道法自然”解做“道取法于自然”。在他的《中国哲学大纲》、《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中,“自然”被解释成“自己如此之意”,因而“道法自然”也就变成“道以自己为法”,或者说道是“自己如此”。

最后,君主治理国家应循道而采用“无为而治”。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的最高法则是自然而然,故道常无为,但道生成一切,故又无不为。老子有言:“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第34章》)“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元德。”(《老子・第51章》)这是说,道虽生万物且为万物之宗,然而并不是像有人格的上帝主宰一切和统治一切,万物皆由道生成,而道之生万物和万物遵循于道,都是无为而自然的。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以得出,君王治理国家必须循道而采用“无为而治”。无为与无不为组成了道家之一对反与复。正因为无为实质是为了无不为,所以该哲学命题为道家治国之道因谋略化而成为历代君王“南面之术”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二、治国谋略

不能把无为而治看成是让君王放弃权力,取消治理,解除对人民的一切束缚。事实上,老子正是企图借“无为”这种迂回来实现君王的治理目的,让君王运用权力巧妙地把人民束缚在这块“老死不相往来”的土地上,实现其治理的稳定和功利。在无为而治下,老子提倡使用的既不是赤裸裸的严刑峻法,也不是温情脉脉的仁义说教手段,而是造成一种“无智”、“无欲”的社会不发达环境,实行以智治愚,最终实现君王对百姓的有效治理。这是老子“无为而治”的基本精神,由此看出君王“南面之术”之实质。“南面之术”来源于中国古代房屋建筑的特点。古人所造房屋多是坐北朝南,由于房屋南向,尊长大半坐在正中面向南方,卑幼自然向北。“南面”、“北面”之称由此而起。“南面”用作指高高在上的治国主体,“北面”则指俯首称臣的官僚或卑下的奴仆、贱民百姓。因此,“南面之术”便自然地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君王驾驭臣下、压制人民的手段和权术。既然道家思想的渊源之一是古代帝王的治国经验,那么老子“无为而治”成为君王“南面之术”也就顺理成章了。

“无为而治”的具体手段选择及管理谋略化倾向得到了老子的哲学思想支撑。既然万事万物由道而生并依道而存,道所代表的万物运动变化总规律是反复――事物在一方向上演变,达到极度,无可再进,则必然为其反面,如是不已,所以“无为而治”的君王“南面之术”主要表现在《老子》一书的弱用之术上。如刘泽华在《中国政治思想史(先秦卷)》中所述:“《老子》一书的主要贡献在于全面揭示了柔弱在矛盾中的地位与作用。这样可以把握‘为无为’、‘知无知’、‘事无事’、。‘无为无不为’以及‘柔弱胜刚强’的真谛。《老子》的作者是正题反做的专家……作者们极为聪明狡猾,他们为统治者出谋划策,却不正面陈言,更不阿谀,常常在嬉笑怒骂中奉上权谋治术。”

老子的弱用之术主要包括以下诸多方面。

静观待变:君王治国时,应遵循“静为躁君”原则,以安静主宰动躁,做到临事不惧、镇静自若而求胜人一筹。

守弱用柔:老子认为,柔弱最有生命力,“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老子・第43章》)。“天下莫柔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老子・第78章》)老子宣扬柔弱胜刚强,提倡守弱用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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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盈处虚:治理国家时,自然应选择能时时遵守天地自然之道者。不管做任何事都不要太过分,且又虚怀若谷,毫不自傲,所以能推动万物发展以旧更新,此谓“不盈”。除此以外,还有“去余”,即“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第77章》)。这样,治理国家时,若能遵照“不盈”和“有余”原则,就可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居上谦下:老子分析和讨论了上下、贵贱、难易、大小和胜败之间的关系,不主张儒家的居上示尊来维护上的神圣性,而是采取迂回方式,主张居上谦下,以下安上。

三、治国手段

从“道法自然”出发的“无为而治”是道家的治国手段。所谓“无为而治”,乃指治理国家时依循社会发展规律而顺其自然的作为。治国主体既不对人民强加妄为,做到减少外部控制而使民自作自息、自生自灭,又要尽力消除引起有为的社会条件,使民无知无欲而不能为或不敢为,两者互为补充构成了道家的“无为而治”。

首先(摘要)道家古代管理思想表现出了强烈的政治谋略型特征,老子对君王的治国之道作出评价,提出理想的治国之道就是无为而治。(《老子・第17章》)有言:“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这是说,治国的君王可分为四等:最好的君王,总是在百姓之上默默地治理国家,百姓虽知道他的存在,但并不会感觉到他在为百姓做些什么;次一等的则是人民意识到自己在善政下生活,对君王充满感激之情;再次一等的是君王治国制定很多刑罚,使人民对君王存有恐惧之心;最坏者,倒行逆施,人民不但不敬畏他,还起来反抗他。君王若诚信不足、乱施乱为,人民就会有不信任的心理。所以,理想的治国之道自然就是:君王悠闲、自在,很少发号施令,事情办成了,百姓并不知是君王的功劳,反而会说,“我们本来就是如此”。老子认为,在这样的治理下,君王和人民相安无事,大家都过着安闲舒适的生活。

其次,老子把君王的有为看成是引起社会祸乱的根源。因此,君王必须顺应自然,采用无为而治,亦即不对人民强加妄为,做到减少外部控制而使民自作自息、自生自灭。(《老子・第75章》)写道:“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此即说,人民难以治理是因为治国主体政令繁多,百姓不胜其烦,所以便以狡诈相向,变得难以治理。老子把重税、刑杀和战争看成是产生社会祸乱的根源。他说道:“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老子・第75章》)“朝甚除道家管理思想,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老子・第75章》)老子认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第57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第74章》)。治国主体依靠严刑峻法治理国家,苛政逼得民不聊生,百姓必然起来造反。

最后,作为无为而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治国主体必须设法消除便民有为的社会条件,使民陷入不能为或不敢为的境地。老子把“有智”、“有欲”看成是人民产生有为的最根本原因,因此要实现无为而治,关键在于消除智与欲:经济上为使人们不再争夺财货,应毁掉一切巧利之器,不贵难得之货,把黄金视为粪土;政治上,应不尚贤,这就可以避免人们争风斗智,而做到“使民不争”;精神上,则要去掉一切知识,绝圣弃智而民利百倍。治国主体应制造一个禁区,使人民不敢为欲求利。老子公开声称“罪莫大于可欲”(《老子・第46章》),即谁有欲望和智慧,就给谁以惩罚,甚至是“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老子・第74章》)。由是,“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第3章》)。

参考文献:

[1]孙以楷:主编《道家与中国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刘文英:主编《中国哲学史》.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

[3]何似龙 施祖留:编著《转型时代管理学导论》.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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