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思想制度文化对于协商民主的影响

中国古代思想制度文化对于协商民主的影响

摘要:近年来随着协商民主理论在西方的重新兴起,在我国也逐渐加大了对协商民主的关注。西方的协商民主起源于其早期的民主政治,并吸收其成果发展。我国古代的思想制度中也有很多民主因素道家的民本思想的现实意义,也必定催生着原始的协商民主思想的发展。文章总结中国古代思想制度文化对于协商民主的影响,为我国现在进行的协商民主研究提供可利用的文化资源。

关键词:古代思想;古代制度;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是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有阶级性的,并且与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人类文化发展进步的产物,不能不与一定的文化发展、文化积累相联系。我国的协商民主的发展,一直与中国的民主制度发展相关联,并受到中国政治文化和独有的社会结构的制约。因此,今天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必须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衔接。

一、中国古代主要思想对协商民主的影响

(一)民本思想对协商民主的影响

很难认为中国古代就已经具备了现代民主制度的某些雏形,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传统政治思想中始终保持着高度自觉的“民本”意识。以民为本的思想就叫做民本思想。这一思想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影响颇大。在原始氏族社会生活的时候,大家相依为命,差别并不显著。到了阶级社会,即使是在十分专制和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稍具远见的皇会明白以民为本的道理中国古代思想制度文化对于协商民主的影响,这可能也是对于原始社会生活的一种追忆吧。

民本思想在先秦的众多典籍中都有体现,如《尚书・五子之歌》:“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其意思就是老百姓是国家的根本,百姓生活得稳定国家才能得以安宁。这就用最简单的话表达了以民为本的思想。而且还有历王监谤,邵公非之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而溃,伤人必多。”不对民意的宣泄进行阻塞,这是古代政治家基于治理务实总结出来的治道之法道家的民本思想的现实意义,而给予人民一定的言论自由这也是协商民主能够实现的一个前提。

但是中国古代思想中的民本思想,虽然有重民、贵民的思想内涵,甚至还由民本思想推导出反对君主专制的想法,可是它始终没有赋予人民以政治权利的思想内涵,因而没有也不可能发展成为协商民主思想。

(二)契约思想对协商民主的影响

传统的中国又有深厚的关系本位思想传统,在关系原理发挥作用的地方,正式的国家制度无论如何森严,也会给个人留出讨价还价的余地。在儒家正统的政治思想中,君主并不拥有绝对至上的权威。儒家讲求“天之生非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而且《礼记・礼运》中人们称之为《大同篇》有段话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道家的民本思想的现实意义,因此,传统中国并没有由于正式制度尊奉精英统治而完全将广大庶民排除在政治决策之外,在具体的政治决定活动中,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寻找途径,将意见转达给决策层。也算是一种广义上的“契约”。

君民、君臣的关系既然可以看做是契约关系,那么臣民的意见就不能被当做听不到一样不被处理了。在西汉,汉儒希望建立起“从道不从君”的原则,维护君权秩序并不是为了维护君主的个人利益,而是要对各个阶层、各个团体的利益作出合理的分配。正是因为中国古代特定的人文背景才会产生,这是一种特殊的政治参与制度化的模式。换句话说,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实践中,是能够通过协商、互让达成妥协的。

这种“契约”文化中,没有哪一个阶层能够垄断政治的决策权,政治决定必须考虑天意、人情、传统、世故以及各方面的利害要素。这也是协商民主发展的一个萌芽。

中国古代思想制度文化对于协商民主的影响

然而,传统儒家的这种思想无法理性地对应沸腾的民怨,根本上仍是为了维护特权阶级的统治地位,一旦吏治腐败,统治发生危机,就无力自救,最终受苦的仍是百姓。

(三)和合思想对协商民主的影响

协商民主的内在价值取向是和谐,协商的功能在于社会政治生活中调节各方面的分歧与冲突,维持社会政治稳定。

中国古代道家的和合思想独树一帜。依道家的观点来看,整个世界都是依照“道”而生的,世界本来就是和谐的,它的本质其实就是和谐的。老子在其《道德经》中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是指世间万物的存在的意义就是由此而生,它们的存在和相互作用就是和谐。

儒家思想在古代就是以和谐思想来教化国民的。儒家认为事物之间的相互对立和斗争是相辅相成的,对抗的最终解决的方式是和谐。儒家认为社会的和谐,就是要通过协调人与人的不同而达到新的和谐统一,通过社会的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达到圆满。而这也正是协商的精髓所在,通过中庸、协调避免过激和对抗的行为,来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内心的安稳祥和状态。

中国传统思想中和合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已经融入到中华民主的处事方式之中,使得人们普遍的认可兼容并蓄、求同存异,当遇到冲突的时候会努力寻求相互理解和对话,以达成共识。这种思想也成为协商民主不断发展的活力之源。

中国古代思想制度文化对于协商民主的影响

二、中国古代主要制度对协商民主的影响

传统的农耕方式、安土重迁的生活模式严重削弱了人民对于利益表达的热情;但另一方面监察言谏、选官考试制度又使大统一的皇权无法垄断社会全部的利益诉求途径。

(一)监察和言谏制度

监察制度被历代皇帝所重视,是维系皇朝统治的一个重要工具。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很早,战国时候就已经设御史,充当国王的耳目,掌图集法律。至秦汉,在中央设置御史大夫,其下有御史中丞、监察御史、督邮等分别执行中央各部门及地方的监察任务。总的来说,监察员主要职权有:一是监察内外官员,纠正弹劾有错的官吏,有时连皇帝的行为也在监察之列。二是可参与监督司法和司法审判。御史大夫遇到有审判不公或量刑不当的情况可以提出纠正,有时会参与审理重大案件。三是负责某些专项的监察任务,如监临军事、监巡某些地方等。历代监察官员都有相当的独立性,他们只对皇帝负责。这也就在皇权集中的情况下,在某种程度上向上反映了基层的真实情况,更利于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协商。

中国古代还有言谏制度,监察官员主要针对已经实施的政策进行纠正,而言谏制度则是针对准备实行的政策,评估是否可行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从而提出否定或者修改的意见。实际运作中,往往都是监察官员就有言谏之权,有时候则分为两套系统,专门设置言谏之官。隋朝开始有言谏专职官员,称为谏议大夫和散骑常侍。唐代增设左右补阙、左右拾遗等官。到了宋代则言谏制度更加完善,专门设置谏院。因为对言谏之官作用的重视,所以有些皇帝特许他们可以“直言不讳”。这就使得言谏之官敢于揭露朝政和百官的各种失误。同时为了广泛了解情况,或针对某些重大问题征询参考意见的时候,皇帝会特颁诏书中国古代思想制度文化对于协商民主的影响,许天下士民皆可上书言事。这种广泛征求人民意见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协商民主的发展。

但实际上,监察和言谏制度是皇权专制制度体系内部可以起到一定调节作用的机制,其作用发挥的大小,全部视皇帝的开明程度而定。其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出发点并不是人民的利益,并没有真正起到协商民主的作用,所以,尽管有这种制度,也无法挽救没落王朝终被取代的命运。

(二)选官与考试制度

在先秦,诸侯国很多,相互竞争,人才的竞争最为激烈,各国都想拥有第一流的人才。那时候大体上是自由竞争的人才机制,有才能的人奔走于各国之间,只为能够有人赏识。秦统一之后,特别是汉代,国家急需各种人才,这才创立了察举制度,要求各地举“贤良”、推“孝廉”。这些都是自下而上的选拔制度,使得下层有才能的人民有机会进入官吏队伍,他们也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下层人民的需要。三国时期实行过九品中正制,这种把人分为上三等、中三等、下三等以为任用依据的方式,后也因失去“中正”的性质而最终被替代。隋朝始创科举制度,只设进士科。到了唐代,科举制度稍稍完备。宋代之时科举制度臻于完善,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至明代,科举制度收到了极端的重视,科举成为做官的唯一正途。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最大的优点是它不分等级亲疏,所有人都可以公平竞争。这就使得参与国家治理的官员们是通过一定民主的方式筛选出来的,在某种程度是代表底层人民的利益与统治阶层进行协商的,制定的法律政策有利于人民生活。

通过选官和考试制度使得统治阶级不能垄断人民群众对于自己利益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三、小 结

综上所述,反思中国古代传统的思想及制度,可以发现其中蕴含着深厚的协商民主和政治参与的契机。在这种极其复杂,却又充满辨证法则的古代思想制度中,协商民主以扭曲,却是生机盎然的方式发展着。古代思想及制度中虽然没有相应协商、论辩的意见传递途径,但是在制度实践的每个环节又都给制度外的要求保留申辩的余地。

中国古代思想制度文化对于协商民主的影响

通过对中国古代思想及制度对协商民主的影响的分析,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协商民主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传统思想及制度之中。我们可以对比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从中发现传统中国秩序原理的优长和缺陷,并用其来推动现今中国社会生机勃勃的政治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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