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伯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为“实践唯物主义”

孙伯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为“实践唯物主义”

作者介绍

孙伯鍨,我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的开创者之一,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学科的奠基者。

本文节选自《孙伯鍨哲学文存·第三卷·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研究》,原载于《社科信息》198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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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同时又体现时代精神,这是我国哲学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所遵循的原则。经过长期的研讨和争鸣,“实践唯物主义”的概念已愈来愈成为哲学界的共识。有人认为,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化的新形态。您是否这样看呢?

答:据我个人理解,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为“实践唯物主义”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讲得通的,问题是对“实践”这个概念作何种理解?你刚才说,目前哲学界已在“实践唯物主义”这个问题上达到“共识”,然而据我所知,对于到底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分歧依然是很大的,其中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对实践这个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不首先澄清这个问题,要达到对实践唯物主义的一致理解是不可能的。

照我的看法,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在当代哲学家中间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是把实践当作规范概念,属于价值范畴,最典型的就是南斯拉夫“实践派”的代表马尔科维奇对实践所下的定义:“实践是理想的人的活动,是一种人在其中实现他的存在的潜能的活动,因此它自身就是一种目的”;另一种理解是把实践当作事实概念,属于社会存在范畴,这就是我们通常赋予实践的那种理解: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如果要问哪一种理解更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和时代精神的要求,我认为后一种理解原则上是对的,但也要辩证地、历史地进行分析,就像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需要辩证地、历史地加以分析一样。不难看出,第一种理解突出了实践活动中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强调了人对外部环境的独立性和自由,把实践理解为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自我实现,就像一个能自由发挥其艺术天才的艺术家的创作活动那样。第二种理解则相反,它强调人的实践活动的自然制约性和社会制约性,换句话说,它认为人的实践主要是受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制约的,因而在阶级社会里,个人原则上不可能超越阶级关系的约束而寻求理想的纯粹自由,而且阶级的自由和解放是个人自由和解放的前提和条件。

这两种理解都可以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找到根据:第一种理解见诸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劳动的解释;第二种理解则见诸马克思1844年以后的著作,例如《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诚如一些人所说,第一种理解,即把人的实践理想化的理解,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道主义批判功能。既然人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实践就意味着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那么现实社会中一切非自由、非自觉、非创造性的活动便都是异化的、非人道的,必须加以批判和否定。而第二种理解则认为,现存的社会制度和环境尽管离开人们的人道主义理解很远,却不能被看成是由以往人们的过失造成的孙伯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为“实践唯物主义”,而是人类世世代代实践活动的产物,在这种世世代代的人类活动中,贯穿着一定的客观规律,人们只能以这种客观规律为依据来自觉地改造和变革现存的社会秩序,以促进社会历史的进步,使之向人道主义的理想逼近。因此,这种理解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功能,以便为实际地变革现存制度提供实践步骤、计划和方案。但是,由于对社会的认识和改造是整体性的,这样解释的马克思主义就往往只强调集体意识和统一行动,对于个人的独立和自由则不甚重视,而且往往不适当地加以限制和压抑,这种情况到了革命后的和平发展时期,就变得有些使人不能忍受。从目前国内、国际的形势来说,当今时代主要特点是和平与发展。因此,如果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更能符合时代精神,我们对于“实践”概念的解释就需要有所突破,需要注入更多规范性、评价性的成分,这就是说,应当承认个人在不违背整体利益的情况下享有更多的自主性、能动性和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践唯物主义”可以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化的新形态。

米哈伊洛·马尔科维奇( ,1923—2010),南斯拉夫哲学家,实践派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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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理解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含义是什么? 您认为它同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有何异同? 有人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是强调了实践作用的辩证唯物主义,您觉得这种提法恰当吗?

答:我认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叫做“实践唯物主义”或者“辩证唯物主义”并无根本区别。也许人们认为,这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问题。就是说,辩证唯物主义的对象主要是客体世界(自然界和社会),它从自然界和社会出发,因此是所谓自然本位主义和社会本位主义。而实践唯物主义的对象则主要是主体世界(人和人的活动),它从人和人类本身出发,因此是所谓人本主义(或称“人类学本体论”)。我认为这样来界定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是不妥当的,这无非是一种望文生义的理解。如果留心一下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的历史,我们就会知道,实践范畴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标志。正是通过实践这个范畴,马克思才批判地克服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直观性和形而上学性,克服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关于自然和历史、客体和主体二元对立的形而上学观点,达到了对人类历史和社会生活的辩证的、唯物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践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并不是先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然后又强调实践的作用才提出“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而是首先通过对实践范畴的制定才达到对人类历史和社会生活的辩证理解的。因此,说实践唯物主义就是强调了实践作用的辩证唯物主义,是不确切、不妥当的。

至于实践唯物主义是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同义语,或者它还具有更广泛的含义,这倒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扯得稍远一点。一般人都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自然观、历史观、认识论这样三个部分,而历史观仅仅是这三个部分中的一个。如果实践唯物主义仅仅可以用来指称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那么它的自然观和认识论就将被认为是脱离实践基础的了。这一点,早在半个世纪以前就被毛泽东同志批评过了。他在《实践论》中开头就说: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考察认识问题,因此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可见在中国哲学史上著名的道家哲学人物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研究人的社会性和历史发展进而讲到人的认识论的。至于说到自然观,马克思不止一次地批判过纯粹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因为这种唯物主义同样是脱离人的社会性和历史发展来考察自然科学问题,因此也不了解自然科学对人的实践的依赖关系。1844年马克思就曾指出“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是自然界生长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因此他认为,历史科学和自然科学必须互相包容,融合为一门科学。后来,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德国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在实体和自我意识的名义下坚持自然和历史的僵硬的二元对立,好像这是两种互不相干的东西。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都不懂得实践活动的意义。马克思认为,正是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自然和历史才辩证地统一起来。他说: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性,而且这种统一性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就像人与自然的“斗争”促进生产力在相应基础上的发展一样,人对自然界的改造制约着人本身的发展,同时也制约着人对自然界的多方面的认识。所以,一定的自然观总是同人本身的一定的发展,同人对自身状况的认识即历史观相统一的,而这二者又都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践唯物主义所涵盖的内容不仅仅只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它必须还包括自然观和认识论。

当然,这里还涉及到一个所谓“人化自然”、“非人化自然”以及“先于人类而存在的自然界”的关系问题。这样的自然界也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并且随着实践活动的扩大,非人化自然愈来愈进入人们的生活,变为现实历史的一部分。但是,尽管这样,人们对于非人化自然的认识(包括想象和推论,也仍然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通过实践来进行的。这里必须区别两个东西:一个是从本原上,从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最终决定作用上来说,“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是始终存在的。不承认这一点,不是唯物主义者。另一个是决定人的历史发展,从而也决定人的认识(包括思想、情感、意志、观点和信仰)发展的,则不是自然界,而是人能动地表现自己生活的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反映现实并为现实服务的哲学,理所当然地要把后一个方面的问题当作自己关注的中心和研究对象。而实践唯物主义正是指向这个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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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以实践为逻辑起点,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形态,那么,您认为,未被人化的自然界——一种纯粹的客观实在,在这个体系中应处于怎样的地位? 这种地位是否被架空了呢? 此外,如果实践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只限定在实践范围之内,而不研究实践以外的东西或把超出实践范围之外的存在看成是无意义的,这种看法,您觉得如何? 还有一种主张,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仍应从物质范畴出发,但突出实践的地位,这不是仍然没有克服物质与实践的二元化倾向吗?

答:以实践为逻辑起点来重新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我认为是可以进行尝试的。不过难度很大,一下子就做得很成功怕不容易。至于未被人化的自然界在这个体系中应占何种地位在中国哲学史上著名的道家哲学人物是,上面我已略为谈到一点。我认为人化自然和非人化自然都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因为二者的区别和界限正是由实践来确定的。实践既有社会性又有历史性,同时它在世界各地的发展也是极不平衡的。在此时此地是非人化自然,在彼时彼地地便是人化自然。同时,时至今日,人们对人化自然的概念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的界说。如果以实践为标准来衡量,则凡经过实践改变和改造了的自然界才算人化自然界,可是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却使人的认识远远超出了人的实践活动所能达到的范围。譬如天文学的发展已经把离我们数百亿光年的遥远星体变为认识对象,但我们却不能想象它们有朝一日能成为我们实践活动的对象。这就是说,人和自然界的实践关系和理论关系是不平衡的,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的认识活动决不仅仅限于人们已经改变和改造了的对象(人化自然),它还必然要以实践为导向研究非人化的自然界。对非人化自然界的认识除了要以实践为基础、以实践为导向以外,一个决定性的条件是,它必须以人类已经掌握的自然科学知识为铺垫,并且在总体上不和它们相矛盾、相抵触。因为这些自然科学知识是经过千百次实践检验过的。我以为,不管以实践为逻辑起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体系如何安排,人和自然的关系总是这个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中又区分为实践关系(工业和生产力)和理论关系(自然科学)。人和非人化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可以在这一部分中加以阐述。如果这样安排,它的地位不能说是被架空了。另外,把未被人化的自然界叫做“纯粹的客观实在”,我认为是不妥当的,因为它完全是一种实证主义的用语。

其次孙伯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为“实践唯物主义”,关于实践唯物主义是否意味着把研究对象仅仅限制在实践范围之内,把实践以外的存在当作毫无意义的东西而一笔勾销,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谈到了。有些人为了突出哲学中的主体性,竟然走到了把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变成和实证主义的经验范畴类似的东西。实证主义者认为,超出感觉经验范围的存在是无意义的,于是他们也说,超出实践范围的物质也是无意义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把主体变成了自我封闭的主体,人们通过对实践的随心所欲的解释把自己封闭在主观设置的小天地里。然而人的实践却永远是开放性的,它永远处在从已知领域向未知领域、从人化自然向非人化自然的胜利进军之中。这也就是列宁所说的从自在之物向为我之物的转化。如果说暂时还处在人的实践作用之外的非人化自然对人来说是无意义的,那么,在人们毫无觉察而处于爆发前夜的火山、地震对人来说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东西了。在人类文明、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人类如果能够理性地调整好自身的关系,她确实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支配和控制自己的命运。但是这一点决不能过分地加以夸大。非人化的自然界、人类至今尚不能驾驭和控制的自然力,还依然像一个凛然可畏的陌生巨人一样站在人们面前,它的存在决不能是毫无意义的。对于那些想用人的实践活动完全取代规律作用的人们来说,重温一下恩格斯的这段话是有益处的:“因此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同我们的血、肉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8页)

最后,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能不能仍然从物质范畴出发,但注意突出实践的地位这样一个问题,我的想法是,如果那样,就会跟现行的体系差不多在中国哲学史上著名的道家哲学人物是,将难以消除“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两块结构所固有的弊病。由此产生的倒不是什么物质和实践的二元化问题,而是从一开始就要在脱离实践、脱离人的现实存在的基础上抽象地讨论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并且同一个问题(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要重复地加以阐述和讨论,而且每次都不可能很充分。同时,这样安排出来的体系,不仅人的主体地位不突出,而且还显得过于广漠,过于空泛和包罗万象,它最多只能提示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观点,不能集中而充分地解决最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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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到实践唯物主义,实现了我们对世界认识的视角转变。前者突出了物质世界的发展过程,它从物质的一般运动开始进而考察意识、人和人类社会的特殊运动;而实践唯物主义则认为,人类对社会和人自身的把握是立足于人类本身的现实进行的,为此它从实践开始,考察人类改造世界、完善自身的过程。您认为,后者应包括哪几个具体的部分? 有人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是包括本体论、认识论、实践论、价值论、方法论等基本内容的一个有机整体,您认为这种安排合适吗?

答:立足于人类本身的现实来认识和把握社会和人自身的认识诚然是不错的。但是,对于什么是人的现实,这种现实是一成不变的,还是历史地发展的;是孤悬于世界之中,还是和周围的世界处于多种多样变化不定的关系之中;人怎样才能正确地把握住这种现实,是通过思辨的分析、自我直观,还是深入到客观的、物质的历史和人与周围世界的关系中去,这些问题不能不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关注的问题。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坚持客观的历史主义原则,又坚持客观的现实主义原则。这就是它把唯物主义实践观作为全部哲学认识的基础的原因所在。因为正是在实践过程中,无论是人和自然的关系或是人自身的关系(历史的和现实的)才得以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地发展起来。如果根据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原则,按照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来安排实践唯物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就将是从人和自然的最简单关系出发,然后进展到社会本体论和社会发展论,在这个基础上再分章讨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而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问题可以放在最后讨论。这仅是个初步构想,做起来困难会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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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对“实践本体论”有何看法?

答:实践唯物主义理应把实践作为建立整个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却不能说实践是本体。因为本体这个概念在哲学上有本原的含义。如果问题仅仅涉及到历史观,而不管人类是否起源于自然界,那么把实践当作社会本体来研究是可以的。但是,正如我前面讲的,不能把实践唯物主义理解为就是历史观,仅仅以考察社会历史现象为限。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唯物主义仍然是世界观,与现有的体系相比,它只实现了人们对世界认识的视角转换,这种转换并不带来在世界本原问题的根本变化。也许有人会说,把物质、自然界看作世界本原,这对我们来说是疏远的,不如把实践看作本体、本原来得切近。这种说法只能引起混乱,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商品作为逻辑起点,但他又认为资本主义经济现象的实体是价值,即物化的商品中劳动。可见逻辑起点也并不一定就是实体。事实上,实践之所以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起点,是因为起初它表征着人和自然界的一定关系,继而又表征着人与人之间的一定关系。正因为实践不只是人本身的本质属性活动,而且是人和外部世界之间的本质关系,因此它才包含着活的矛盾,有着无限发展的潜力。所以以实践为起点能够导演出整个哲学体系。这就同马克思从内在于商品中的矛盾出发,而导演出整个《资本论》的科学体系一样。再说,实践也并不是人的纯粹活动,它还表现为由人的活动所控制的物质系统的运动,本身就是一个由精神—物质因素交织进成的复合系统,所以也不能说“实践本体论”和“物质本体论”完全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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