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鼐:复旦大学法学类相关科系的沿革

孙家鼐:复旦大学法学类相关科系的沿革

孙家鼐:复旦大学法学类相关科系的沿革

选自《孙家鼐—创办京师大学堂风云》(余音著)封面。

第十一名:成立于1914年的复旦大学法学类相关科系。

发展沿革:复旦大学,原名“复旦公学”,始创于1905年。《尚书大传》中的“日月光华,旦复旦兮”是其校名出处。1914年春季,复旦公学增设法律专科班,首批招生60名,是其源头。

1932年,形成了以“法学通论”、“民法总则”、“刑法总则”、“行政法”、“宪法原理”、“法院组织法”等为主要专业课程的较为完整的法学课程体系,为中国法学的学科体系的形成、完善作出贡献。所开设“模拟法庭”等实践性课程,领中华法学之先河。

第十二名:成立于1915年的同济大学相关法学科系。

发展沿革:同济大学前身是1907年德国人在上海创办的同济德文医学堂。1915年,山东半岛被日本侵占,原青岛专科学校法政专业学生被迫转入同济大学,成为同济大学第一批法科毕业生,也使同济大学与法科接缘。是时,国内法学院大都采用英、美法系的法律法典施教。以德语为第一外语教学的同济大学,在传播以德国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方面作了开拓性工作。同时,学校坚持中文、德文和英文三语教学,对学生素质要求较高孙家鼐:复旦大学法学类相关科系的沿革,这在中国法学院校中,亦可能属于个例。1945年以后,学校正式成立法学院并当年招生。首任院长“胡元义”是当时全国仅有的34名“部聘教授”之一,徐道邻、谢怀栻、陈盛清等也是声誉卓著的法学学者。

同济法学,在中国声名远播。

第十三名:1915年成立的东吴大学的继承者———苏州大学法学院。

发展沿革:1914年, 东吴大学校长葛赉恩委派美国律师兰金,赴上海昆山路东吴大学第二附中主持校务,次年9月3日兰金主持创办的东吴大学法科正式开学。1926年,法学院正式开设硕士班。翌年,改为法律学院(下设法律学系、会计学系)。该硕士班应为中国法律学科向高层次发展的先声。

2000年,原东吴大学法学院校友王健先生捐巨资支持法学院建设,苏州大学法学院更名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第十四名:成立1919年的南开大学

法学院。

发展沿革:南开大学从1919年建校起,本着“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指导思想,强调法律、政治、经济等多学科密切结合。在南开大学的历史上,法学学科先后隶属南开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和法商学院。20世纪20至40年代,著名学者和法律专家梅汝璈、徐谟、肖公权、王赣愚、张金鉴等先后任教于南开,使南开大学法学专业声名大振。

南开大学与天津大学相邻相伴,于法学学科发展上,携手共进,为中国法学的重要教学、科研园地。

第十五名:溯源至1921年的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学校的发展史,将“南洋公学”作为北京交通大学的前身。并考证认为,学校早在20世纪初厦大历史系,就开办了政治特班,教授宪法、国际公法等专业法学课程。1921年,学校的管理科课程体系中专门增加了国际法等法学专业课程,按欧美培养通才的方向,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代表中国指控日本战犯罪行的检察官向哲浚教授就曾在该校教授国际法学课程。

第十六名:拥有5所大学历史源头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基于特定环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源头有“五所大学”:

其一,成立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该校的“政法学院”厦大历史系,为“基因性”源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直为自己的母校——中原大学的红色基因而自豪。

其二,溯源至1897年的湖南大学法学院为第二源头(见湖南大学法学院)。

其三,肇始于1924年的中山大学法学院,为其第三个源头(见:中山大学法学院)。

其四厦大历史系, 成立于1937年的广西大学法学院,为其第四个源头(见广西大学法学院)。

其五,1958年,全国院校调整时,武汉大学法学院又被调整至由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的湖北大学。(注:武汉先后有两个湖北大学,一为:中南财经学院与中南政法合并组建的湖北大学,时为湖北省重点,称之为“武汉地区高等学校的一面旗帜”,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为:在武汉师范学院基础上组建的湖北大学,亦为湖北省重点,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新中国成立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度集中华中、中南等多所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及图书资源,大大提升了法学教育的硬件、软件,有多领域的学科优势。

第十七名:溯源至1924年的中山大学法学院。

资料介绍,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为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创办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

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合并至中南政法学院(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当然,亦有资料介绍: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应溯源至1905年成立的广东法政学堂。该学堂为旧中国最早的新式法政教育机构之一。1912年孙家鼐:复旦大学法学类相关科系的沿革,学堂更名为广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3年又更名为广东公立法科大学。

孙家鼐:复旦大学法学类相关科系的沿革

作者一度下力气发掘“广东法政学堂”与“中山大学法学院”的直接渊源资料,最终还是缺少有力的历史证据而作罢。

第十八名:溯源至1924年的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的历史源头包括:北京大学法律系、清华大学政治系,燕京大学法律系、政治系和辅仁大学社会学系,其历史根基极其深厚。

1952年,在国家进行的院校调整时,以上述学校的政法资源为基础,组建北京政法学院。最初的校舍则坐落在“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北京大学红楼。

1952年11月23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北京政法学院”校名。可见,党中央对该校的重视。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以建设永久性校园。1960年,学校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中国政法大学基于特定的历史及地位,是中国法学院的标杆性大学之一。

第十九名:成立于1926年的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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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法学院是厦门大学历史较为悠久的主要学院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厦门大学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1934年6月,法学院与商学院合并为法商学院。是中国“法商学院”的最早使用者之一。1950年9月,厦门大学文学院、法学院合并为文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在中国的法学院中,有着良好的发展空间。

第二十名:院史溯源至1927年的暨南大学法学院。

该院院史介绍 ,暨南法学教育开创于20世纪初,早在1927年国立暨南大学上海真如时期便设有法律系,并赋重要使命:“使负笈来学者获得精密之预备,暨严善之训练,庶可造成有用之司法人才,为国效力,为民族争光,为侨胞争自由平等。”

降至1930年,即独立组建、成立法学院,为全校五大学院之一,是中国最早设立的法学院校之一,与北大、东吴、朝阳等法学院齐名。

(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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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大学堂牌匾,选自《孙家鼐—创办京师大学堂风文》一书。

张光忠,草拟于2022.7.12.北京金融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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