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新规松绑“地摊经济”支持灵活就业复苏

多地出台新规松绑“地摊经济”支持灵活就业复苏

多地出台新规松绑“地摊经济”支持灵活就业复苏城市烟火气专家提醒

管放平衡让“地摊经济”升温不发烧

● 重启“地摊经济”有利于支持批发零售、餐饮等服务业恢复发展,是我国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中的重要一环

● “地摊经济”涉及食品安全、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消防安全等一系列城市管理问题,是公众普遍担忧和关注的,重启“地摊经济”不代表可以一放了之

● 对于“地摊经济”的管理,要做到更精细化,更具针对性,找到放与管、灵活与严格的平衡点。这就要求城管部门对重点中心区域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摆摊;对非重点区域划分摆摊地方与时间,根据不同城市不同文化背景进行管放,有效合理安排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一时间,“地摊经济”扑面而来,成为家喻户晓的热词。

自中央文明办调整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制定出台新规,为“地摊经济”发展“松绑”。

与此同时,中央文明办也明确表示,重启“地摊经济”不代表可以一放了之,“地摊经济”涉及食品安全、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消防安全等一系列城市管理问题,是公众普遍担忧和关注的。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地摊经济”的管理要做到“管放结合”,需要法治、精治、共治。

流动摊贩获得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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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买主赞不绝口

落一子而活全局。

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定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

5月26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中央文明办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

6月1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

“地摊经济”顿时备受关注,不少地方给流动摊贩松绑。

以成都为例,截至5月28日,成都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2230个,允许临时越门经营点位17147个,允许流动商贩经营点20130个,增加就业人数10万人以上,复苏了城市烟火气,也让经济逐渐恢复。

在重庆,地摊商户也逐渐活跃起来,从早上车站旁排列的早餐车,到地铁站门口摆放的水果摊,再到夜市商圈里陈列的服饰摊……

《法制日报》记者走访重庆沙坪坝区和石桥铺区两个主城街区发现,两个地方的政策稍有不同。石桥铺作为重庆的老街区,是重庆“地摊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大街小巷地摊商户络绎不绝。有商户表示,城管已经大面积开放地摊摆放区域,对商户的限制也逐渐宽松起来,只要不占用消防应急车道,一般不会采取追赶措施。而沙坪坝区的商户则没有获得如此自由的经营权限。有商户称,沙坪坝城管表示并未接到上级通知多地出台新规松绑“地摊经济”支持灵活就业复苏,对于地摊商户还有一定的管理与限制。

《法制日报》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地摊商户大多数售卖水果、早餐或小吃等。除了自营外,水果的进货来源多来自当地水果批发市场,服饰的来源或来自电商或来自当地批发市场。大部分地摊商户是全职参与,除了像早餐这种限定出售外,其余摊贩多是早上早出进货,下午至晚上开始出门摆摊,商贩年龄大多为40岁左右,以贩卖商品维持生计,每天营业额为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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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商户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他们其实明白哪些地方可以摆摊,哪些地方不能摆摊,如消防通道、店铺门口以及街道狭窄的地方是不能聚集摆摊的。随着“地摊经济”在全国推行,他们期待更加合理有序的政府管理。

有些消费者则表示,“地摊经济”推行后,很多必需品可以直接在地摊上购买,不用去商场或超市了,也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去商场、超市购物的人员过于密集带来的隐患。

还有消费者说,在路边摊位买东西不仅方便,而且可以“货比三家”,水果、蔬菜等食品可以现吃现买,保证了新鲜。

多地重启地摊经济

旨在释放经济活力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上海、济南、南宁、郑州、南京、成都、合肥、厦门、陕西、辽宁、江西、甘肃、长春、杭州、长沙、石家庄、南宁、青岛、宜昌、黄冈、德阳、攀枝花、广安、南充、资阳、遂宁、彭州等27地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

“当前,我国正面临就业压力大、民生问题较突出等问题,再次开放‘地摊经济’可以解决许多就业和生计问题。由于疫情影响,很多人面临找不到工作的难点,‘地摊经济’的合法化可以帮助这部分人重新找到工作,从而维持生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汪玉凯认为,“地摊经济”成本低、售价低,对于降低老百姓的生活成本有一定好处。此外,“地摊经济”能够激活社会底层活力,展现城市活力与烟火气息,同时能够减少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

不过,也有人提出,这种“烟火重聚”是不是应对疫情、保障民生、恢复经济的权宜之计?

在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看来,鼓励“地摊经济”发展,不应成为权宜之计,不要来回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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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不能够成为短时间内提升经济的救急药,还是要把它纳入到城市的相关治理中,这样就解决了所谓的‘地摊经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状况。”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说。

王敬波认为,首先还是要按照当地的规则,尤其是当地的城市环境,确定一些固定地区或一些临时性地区可以摆摊。“地摊经济”要有一些基本原则,就是要在一定的行政监管范围内进行摆摊。不能占用盲道和机动车道,不能对行人造成干扰。商户要遵守基本的秩序规则。

对此,汪玉凯也说道,要想使“地摊经济”真正融入城市肌理,就要求“地摊经济”的从业者不仅是外来打工者,还要有当地人参与。“要转变人们对于地摊的一种错误观念,认为摆地摊是很丢人的工作形态。无业城市人员可以主动加入地摊行业,使地摊成为城市的一部分,成为不同职业需求的补充。这样‘地摊经济’才不会仅是临时刺激经济的救急药。”

汪玉凯还建议,通过互联网对“地摊经济”进行定位与监管,尽可能避免过去“一管就死多地出台新规松绑“地摊经济”支持灵活就业复苏,一放就乱”的现象。

因地制宜合理管放

积极排除潜在隐患

观照历史,“地摊经济”曾经很火爆。

改革开放初期,许多人通过“练摊”开启了自主创业的第一步,对就业和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小。但同时伴随而来的问题也不少: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无法保障、消费纠纷维权艰难……随着城市治理的推进,“地摊经济”逐渐退出了城市生活。

如今,“地摊经济”重启,也有人担心会不会阻碍交通?商品质量如何得到保证?食品和环境卫生问题如何解决?

受访的业内人士称,重启“地摊经济”十分重要且必要,有利于支持批发零售、餐饮等服务业恢复发展,是我国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中的重要一环,但重启“地摊经济”不代表可以一放了之,地方政府需要主动做好引导管理工作,排除潜在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隐患,规范“地摊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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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波认为,为“地摊经济”松绑,不是走“回头路”,让城市重回脏乱差的状态。重启“地摊经济”,规范室外经营,让经济活力和管理能力都在线,让老百姓买的安心、吃的放心,是对一座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考验。

汪玉凯则认为,不同地方的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不能要求各地采用统一的标准对“地摊经济”进行管理,要因地制宜。

对于因地制宜,“地摊经济”的确也在全国各地不同凉热,有的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多地支持地摊经济,有的地方则依然将“地摊经济”列为违法行为。

例如,成都市城管委3月发布新规称多地支持地摊经济,“允许临时占道、允许店铺临时越门、允许商贩流动贩卖、允许商场占道促销”“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能不处罚就不处罚”。上海则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摆摊”经营,实施“轻微免罚”制度,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6月6日,《北京日报》报道称,针对当前北京市个别地点出现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市民反映强烈。北京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处理这类扰乱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

“对于‘地摊经济’的管理,确实要做到更精细化,更具针对性,找到放与管、灵活与严格的平衡点。这就要求城管部门对于不同地区进行不同的要求与管理。”汪玉凯说,对于重点中心区域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摆摊;对于非重点区域划分摆摊地方与时间,根据不同城市不同文化背景进行管放,有效合理安排。

平衡多方利益诉求

考验政府管理智慧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当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如何打造“地摊经济”的升级版?

在汪玉凯看来,一座城市有活力、有张力是非常重要的,但如何更加有序地对“地摊经济”进行管理,才是当下更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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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建议:首先,城管部门不能一味地将地摊放在影响城市形象的负面位置,要对“地摊经济”有正确的认识;其次,对于“地摊经济”的管理,要做到放管结合;最后,实行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给予奖励,对不良行为进行惩罚。

《法制日报》记者也注意到,各地正在对如何有效管理“地摊经济”进行探索。

比如,在合肥,摊点的设置区域分为“禁止区”和“疏导区”。其中,“禁止区”指主要道路、窗口单位、广场、桥梁(含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机关办公区周边、校园出入口100米范围内,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设置摊点地区。除“禁止区”以外的区域,在不影响市民生活、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划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按照标准进行规范设置管理。在“疏导区”设有37个摊群点,给市民提供方便。除了37个临时界定摊群点外,当前在合肥还存在一些季节性或临时性便民摊点,主要包括西瓜临时销售点、早餐车、书报亭等。

陕西则提出“在不影响人行通道、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城区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允许大型商场适度占道促销,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占道经营”。这是陕西省级层面第一次提出关于占道经营的“四允许”。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综合考虑,做好管理规划与监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条例。此外,“地摊经济”重启后,商铺经营面临线上购物和“地摊经济”的双重冲击,也承受不小的压力,如何平衡好各方面的发展利益,考验当地政府的管理智慧。

在监管的问题上,王敬波认为,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多地支持地摊经济,如登记制度、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

“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对一些个体工商户进行必要的登记。在当下的‘放管服’改革中,这样的登记程序比较简便。通过登记制度,有效掌握经营者的信息,包括一些兼职人员的信息,城管部门对从业人员的信息就有了比较系统的管理。”王敬波说。

此外,王敬波认为,从业人员应主动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同时也要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必要的登记。特别是从事食品这类产品的营销,还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经营者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有关的一些要求,如保留样品、获得相关合格凭证等,已备后续检查。

关于“地摊经济”可能带来的噪音扰民、空气污染等问题,王敬波建议,通过签定金协议的形式,对摊贩做出必要的约束,如规定摊贩的经营时间等。同时,还可以要求一些摊贩必须购置一定的设备以减少油烟等污染,避免对公众生活造成不正当干扰。

“总之,‘地摊经济’的管理需要法治、精治、共治。”王敬波说。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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