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刘红(图|光明网

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刘红(图|光明网

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

刘红

【摘要】昭示"孝"伦理主旨故事在云南民族民间文学中构成了极为庞大的阵容,这些故事融汇着民众关于孝道观念的理解和思考。云南民族民间故事渗透的"孝"伦理内蕴显露出与汉文化尤其是儒家学说不太相同的风貌,展现了民族地区因特定的文化语境而铸塑的伦理生活实际,揭示了民族民众孝道意识的质朴品格。

【关键词】云南;民族民间故事;孝;伦理思想

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刘红(图|光明网

“孝”,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具有普遍意义。而昭示此伦理主旨的故事在云南民族民间文学中阵容庞大。这一故事群体融汇着民族民众关于孝道观念的理解和思考,显示出与汉文化尤其是儒家学说颇不相同的伦理价值取向。

依据不同的情节重心,劝孝故事大体可分为孝养父母和追怀、祭祀已逝父母两类。

在平淡或困苦的生活语境中摹写人物对待在世父母的态度与行为,借以述说、倡导子女奉养父母这一伦理美德与伦理义务的故事是云南民族民间文学劝孝阵营的主要部分。综观此故事群体,既有对孝子孝心与孝行的正面展示、颂扬,也有针对逆子恶行的反面鞭挞和警示,除了刻画人物“孝”或“非孝”这两种相对单纯的情节设置外,还存在着描摹主人公由“非孝”转化为“孝”或者故事中两个品行相异的人物构成“孝”与“非孝”强烈对比的叙述模式。根据故事的主干情节或学术界的惯用称谓,现将该故事群体的主要故事类别归纳如下:

其一,“弃老型”。讲述抛弃衰老父辈的故事是传统民间文学中常见的题材内容,艾伯华《中国民间故事类型》和丁乃通《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均收录了该类故事,刘守华、林继富和李道和等多位学者都曾关注此型故事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弃老型”故事具有佛经渊源,与远古时期人类曾存的弃老风俗有关,大抵可分为“智决难题”和“换位触动”两个亚型。“智决难题”亚型大抵叙述一位依照惯例应被抛弃却因儿子藏匿而存活的老人在民族或国家危难之际出谋献策,使民族或国家免受耻辱与灾难,人们由此认识到老人的智慧和作用,敬老之风从此替代了弃老之俗。“换位触动”亚型则淡化了弃老的社会习俗背景,着眼于个体抛弃长辈的不孝行为,又可细分为主人公因晚辈欲保留抛弃长辈的用具(箩筐、背带等)以便将来效仿弃老之举而惊悟的“晚辈留物”和主人公由目睹鸟类待哺、反哺而悔改的“动物触发”两种型式。

“弃老型”故事在云南民族地区流播甚广,彝族、白族、哈尼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基诺族等民间文学中均有此类故事的踪迹,笔者现已发现云南少数民族传诵的本型故事异文10余例。总体来看,云南民族民间文学的“弃老型”故事具有诸多独特的韵致。首先,云南民族地区的“弃老型”故事集中表现为“换位触动”这一亚型,而罕见“智决难题”型式,现仅见文山地区壮族故事《老人厅的来历》与“智决难题”亚型有关。其次,云南民族民间文学中常见“动物触发”这一叙述模式。关于“动物触发”情节型式,刘守华和林继富在相关的研究中均未提及,李道和也仅列举了两则佤族故事。事实上,本亚型故事并非只流传于佤族地区,哈尼族故事《铁匠和他的儿子》、拉祜族故事《聪明的老人》和基诺族故事《“上新房”的由来》均属此亚型的异文。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动物触发”这一情节型式可以视为“弃老型”故事在云南民族地区独特的表现与发展。最后,由“晚辈留物”这一亚型演化而来的虐老故事在云南民族民间文学中极为少见。汉族地区广为流布的此种故事大多以“饭碗”为突出母题,通常叙述一妇女用又脏又破的碗给婆婆吃饭,她的年轻媳妇暗示将来也要如此对待她,妇女惊悟。在笔者搜集的资料中,云南民族地区流传的此类故事仅见基诺族《儿子给老子的启示》一例,这一故事叙述夫妻二人称母亲为“老猴”,其子效仿,在人物、情节两方面都显露出特有的风貌。

其二,“敬养父母胜于拜佛(神、仙)型”。该类故事讲述虔诚事佛(神、仙)的主人公因神佛的谕示而醒悟父母才是最值得敬拜的“神佛”儒家的智慧孝道论文,从此尽心尽力地侍奉双亲。此型故事与佛、道的弘孝学说有着密切的关联,在汉族地区也广见传布。汉族地区流播的该类故事大都凸显主人公外出或远行求仙拜佛的情节,可谓是“在家敬父母,何必远烧香”这种汉文化中源远流长的宗教情绪和孝道意识的形象演绎。与汉族地区该类故事常见的人物外出或远行求仙拜佛的情节设置不同,云南少数民族流传的“敬养父母胜于拜佛(神、仙)型”常常叙述主人公精心准备食物供拜神佛,后经神佛教诲,方悟应该将食物首先献给养育自己的父母,凸显了生活语境中敬养双亲的伦理意义儒家的智慧孝道论文,淡化了故事的宗教意味。“敬养父母胜于拜佛(神、仙)型”在云南许多民族中均见流布,拉祜族故事《酒的传说》、普米族故事《世上没有后悔药》、白族故事《峨嵋访仙》和佤族故事《求仙的传说》、《岩章供佛》等皆属此类。

其三,“为父母尽心治病”。此种故事叙述主人公为救治重病的父母费尽心力乃至甘冒生命危险,主人公因孝行得到神明的佑助是此故事群中常见的情节单元。以子女为父母治病为中心情节的故事在云南民族民间文学中数量繁多,彝族故事《媳妇坟》和《白鹦鹉行孝》、白族故事《玉白菜》、普米族故事《攀天阁的来历》可视为该类故事的代表。本类故事不仅呈现为独立而完整的形态,还常常被许多复合故事吸纳、运用,成为民族民间文学中极为常见的题材内容。

其四,“被弃子女善待父母”。该类故事通常讲述被赶出家门的子女历经磨难而获得幸福,最终原谅并善待已经穷困潦倒的父母,彝族故事《阿依利里》、景颇族故事《兄妹俩》、佤族故事《兄弟俩的遭遇》和拉祜族故事《瘿袋三姑娘》、《三个放羊娃》等即皆如此。与云南各民族中广泛流传的长辈因虐待、遗弃后辈而受到严酷惩罚的繁多故事相比,“被弃子女善待父母”这种寓含着孝道观念的故事相对较少。在此类故事中,主人公遭受磨难大多缘于恶继母的狠毒和撺掇,也常因亲生父母(多为父亲)的自私与无情,主人公最终原谅、接纳的是血亲长辈而绝非恶继母之类,而且,就文本叙述来看,民族民众对故事中冷酷的亲生父母充满了谴责,主人公对其父母曾经的行为也往往无法完全释怀。

旨在昭示追怀、祭祀已逝父母的故事也是云南民族民间文学劝孝阵营的重要成员。总体来看,民族地区传布的该类故事大都与本民族的民间习俗相结合,借助解说各种丧祭仪礼的来源传达对已逝尊长的敬仰和哀思,许多故事显露出与特定民族的民风民情紧密相关的独特风貌。这一故事群体中,“灵牌的由来”是反复再现于不同民族民间文学的故事类型。“灵牌的由来”在中国源远流长,有关故事很早就见于典籍记载,艾伯华《中国民间故事类型》曾收录此类故事并将其概称为“家谱的来历”。该型故事的情节梗概为:一儿子虐待母亲,因目睹乌鸟待哺(或反哺)而悔过;儿子飞奔迎接前来送饭的老母,母亲误以为儿子要打自己而自尽(多为撞树身亡);悲痛的儿子以木(或刻木人)作为母亲的化身而供奉。该型故事在彝族、哈尼族、纳西族中均见分布。

作为民众思想情绪的物化载体,民间文学真实地记录着民众的精神世界,云南民族地区广泛流传的以宣扬孝道为旨归的故事渗透着民族民众对相关伦理内容的的认知与体味。

强调父母的养育之恩以凸显“孝”的人伦情感意蕴和伦理义务特质是各类劝孝故事反复述说的突出内容。父母本是子女的生命之源,又承担着抚育子女的重任,尤其在困苦的生存语境中,父母对子女的养护更是非同寻常的艰辛,因此,从伦理本质及伦理意义而言,“孝”是子女基于血缘亲情和社会生活而滋生的对父母的挚爱、感激以及由此促成的回馈父母的意念和行为。综观云南民族民间文学的劝孝故事,从父母深恩的角度激发人们的孝亲情愫是最为常见的叙述策略,突出地体现为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借助自然物象寓示父母恩情,具体可感而意味深沉。“灵牌的由来”述说不孝之子的追悔,其转变的契机在于对乌鸟待哺、反哺的体悟。“乌鸟待哺”浓缩着父母哺育子女的艰难和付出,“乌鸟反哺”则展示着回报父母的细心和真情,故事借助现实环境中的动人物象唤起人们自身的生命体验和情感共鸣,以鸟类尚知感恩的图景策励人们回报父母的伦理自觉,具有强烈的情感震撼与道德醒奋的功效。“弃老型”中的“动物触发”故事同样采纳了不孝主人公因目睹鸟类待哺、反哺而醒悟的叙述思路,这一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故事型式对鸟类待哺反哺图景的反复运用与渲染将民族民众的伦理意绪展示得极为鲜明。二是通过故事人物尤其是备受景仰者的话语陈说父母之恩,简明、直接,警醒世人。“敬养父母胜于拜佛(神、仙)型”是突出的一例。借神佛之口称颂父母恩情而劝导行孝是“敬养父母胜于拜佛(神、仙)型”共同的情节模式,“你们的父母不但生出你们的身体,而且还给了你们幸福。孝敬父母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刘红(图|光明网,应是儿女们的天职”,此类灌注着情感色彩的伦理话语在该型故事中屡见不鲜。概言之,云南民族民间故事将孝道建构于父母深恩的基础上,在赋予“孝”浓重的情感色彩的同时,自然标明了子女回报父母的义务性质。民族地区广泛流传的各类故事阐发着这种突出的伦理命题,民众对“弃老型”故事中“智决难题”亚型的漠然也一定程度上投射出相同的伦理意向。如前所述,“智决难题”亚型乃“弃老型”故事的一种常见形态儒家的智慧孝道论文,在中国各地广为传布,但此型式在与佛教关联甚久的云南民族地区却很罕见,这一现象委实发人深思。“智决难题”亚型的叙述重心在于老人因自身的智慧赢得生存的权利和后辈的尊敬,这也许符合现实生活的实际,但从伦理视角而言,此种叙事联系充溢着突出的功利性诉求。该型故事在云南民族民间文学中鲜见踪迹应该有诸多方面的因素,其伦理倾向的迥然不同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孝养与祭亲并重的伦理内涵与伦理要求在云南民族民间故事中得到了鲜明而具体的表现。“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作为一种基于血缘亲情和社会义务的伦理范畴,“孝”涵纳了孝养与祭亲两方面的内容。“孝养”指对老弱父母的尽力奉养,是为人子女的情感责任与伦理本分,也是孝道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祭亲”则包括为辞世父母举行葬礼并经常或定期祭祀两个层面,是子女浓挚情怀的积淀、延伸,也是孝道观念的进一步扩展。前文已述,虽然云南民族地区流布的劝孝故事情节各异,但依照其情节重心,归根结底可概括为孝养父母和追怀、祭祀已逝父母两大群体。应该说,在各类故事反反复复的述说中,孝养与祭亲的伦理意绪昭然若揭,而故事各各相异的情节设置则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展示了孝养与祭亲具体而丰富的伦理要求。就“祭亲”而言,民族民间故事结合各民族的不同习俗,既展现了子女对亡亲的尽心、尽力安葬,又描摹了子女坚持祭祀所渗透的绵远孝思。就“孝养”来看,“弃老型”故事凸显子女需尽心照顾衰弱得业已失去生活能力的父辈,“被弃子女善待父母”倡导子女不计前嫌,赡养未尽抚育之职的亲长,“为父母尽心治病”系列不仅渲染主人公在艰难的生活背景中尽心侍奉父母,还设置父母重病难愈的情节,铺陈主人公为救治长辈不辞辛劳甚至甘冒生命危险的行为,以彰显人物的孝心与孝行。

如果进一步加以审视,云南民族民间故事在昭显孝养或祭亲伦理主旨的同时,还投射出“敬亲”的伦理追求。“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源于亲子地位的上下差异,发自子女对父母深恩的感怀,是孝道在主观精神方面的要求,也是其伦理要义与升华。综观云南民族民间文学,“敬亲”的伦理要求既贯穿于对在世父母的奉养,也体现于对已逝尊长的祭祀与追怀。先看前者。“养可能也,敬为难”,在困苦的生活境况中尽力侍奉父母已属不易,尊重父母并使其精神愉悦则为更难。云南民族地区的劝孝故事并不停留在关心父母饮食起居与身体健康的层面,而表露出更进一步的“敬亲”意旨。基诺族故事《儿子给老子的启示》集中而典型地诉说“敬亲”伦理意向的故事是“敬养父母胜于拜佛(神、仙)型”。“敬养父母胜于拜佛(神、仙)型”本是佛、道标榜“孝”乃修行基础的形象阐释,但在民间故事的叙述中,平凡的父母成为仙、佛的化身,赋予故事敬仰父母乃至神化父母的伦理意义,使其蕴涵的宗教义旨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对宗教气氛浓郁的云南民族地区而言,这一故事型式的伦理意味尤为深刻而突出。再看对已逝尊长之“敬”。“丧则观其哀,祭则观其敬”,复杂的丧礼主要传达子女失去父母的忧痛并较多的体现为一种周至的礼仪,“祭”的本质则在于发抒对已逝父母的思慕、敬仰乃至神化之情。云南民族民间故事少见为父母举行葬礼或守丧的故事,而集中呈现为对父母的追怀与祭祀,此种突出的选材倾向凸显了“敬亲”的伦理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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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民间故事渗透的“孝”伦理内蕴虽有汉文化影响的印迹,但更显露出与汉文化尤其是儒家学说不太相同的风貌,此种差异再现了民族地区因特定的文化语境而铸塑的伦理生活实际,也集中揭示了民族民众孝道意识的质朴品格。

强调情感、义务特质与重视社会、政治效用的区别是云南民族民间故事“孝”伦理思想与儒家观念的基本差异。如前所述,诉说父母的养育之恩以凸显“孝”的人伦情感意蕴和伦理义务特质是云南民族民间劝孝故事的突出内容,此种伦理倾向从亲情角度出发,关注“孝”情感与理性共融的特质,昭显了“孝”作为家庭伦理的现实意义。与此相异,儒家哲学则极力推崇“孝”在社会、政治中的作用。“孝梯也者,其为仁之本软”,“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儒家学说虽然承认孝道存在的亲情根基及其家庭人伦的实际价值,但却不断阐发和提升“孝”在社会生活尤其是政治领域中的地位与作用,最终将“孝”发展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成为传统社会的伦理基础。儒家将孝道的浓厚亲情湮没于等级秩序和政治需要之中,赋予孝道强烈的政治伦理价值,在拓展孝道内涵与意义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孝道的偏执性发展。

与关注“孝”的人伦情感特质而非社会、政治效用相联系,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很大程度上消减了汉文化孝道观念的局限与偏执。首先,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淡化了汉文化孝道观念与孝行实践的极端、愚昧色彩。自汉代建立以孝为核心的统治秩序,孝道这一伦理规范便被统治者大加利用,开始向绝对化、极端化的趋势演进。汉族地区历代流行的孝行录大多表现出为了行孝而牺牲自己乃至家人的愚昧与极端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刘红(图|光明网,而且,从宋代始,汉族民间兴起割股为父母疗疾的风气,由于统治阶级的褒赏,割股此类残酷之举随之成为汉族孝行事迹中的常见图景。综观云南民族民间文学,诸多劝孝故事着意描摹日常情景中子女养亲的勤谨、至诚或追怀亡亲的哀思,罕见因事亲或守丧而伤生毁性的叙述。由于汉文化的长期熏染,云南民族地区流播着部分具有愚昧和残酷特质的汉族孝行故事,但在民族民众自己创造的作品中,却极少发现此类孝行的踪迹,而且,就民族地区传布的汉族孝行故事来看,民众往往给予故事原型不同程度的过滤与改造,映射出对该类孝行的反思。“二十四孝”故事在云南的流播情状典型地反映了民族民众对汉文化语境中愚昧孝行的否定性评判。随着汉文化的普及与深入,“二十四孝”故事借助戏曲、曲艺等俗文艺形式在云南民族地区展演,为民众所熟知,但是民族民间故事中却难以寻觅“二十四孝”故事的完整形态。

就笔者掌握的不完全的资料来看,哈尼族故事《多依巧遇天神女》和拉祜族故事《冬笋》是与汉族故事情节基本一致的少见两例,与此二则故事相对应的董永故事和孟宗哭竹故事显然是“二十四孝”群体中极端色调比较淡薄者,而此二则故事与故事原型之间仍然存在着意味深刻的细节性差异。兹以《冬笋》为例稍加说明。《冬笋》叙述主人公梦见白发老人告知竹笋可以医治母病,因而前往竹林苦苦找寻,后在白发老人的指点下方觅得一棵竹笋,改变了汉族故事中孟宗因母亲思笋而抱竹哭泣、最终感天生笋的相关叙述,增强了主人公行为动机和故事结局的合理性,淡化了原型故事的极端与愚昧意味。其次,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表露出尊重子女权利的倾向。“父慈子孝”本是父辈与子辈双向对等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在汉文化语境中,“慈”很少被提及,“孝”却演化为子辈单向的、绝对的伦理责任。“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儒家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恭顺屈从,并最终发展至“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荒唐程度。因儒家思想的铸塑和影响,汉族地区的孝行故事极力宣扬子辈对长辈无条件的依顺,描摹主人公孝敬恶毒的继母也成为常见的题材内容。与汉文化一味注重父辈的单向权利不同,云南民族民间故事含蕴着将子女行孝与父母的养育之责相联系的伦理意趣。

前文已述,云南民族地区广泛流传着长辈因虐待、遗弃后辈而受到严酷惩罚的诸多故事,“被弃子女善待父母”故事却相对较少,而“被弃子女善待父母”故事虽然描述主人公最终原谅并接纳失职的血亲长辈,但同样寓含着对不慈父母的谴责之意。佤族《兄弟俩的遭遇》凸显恶继母被门夹死的结局,景颇族《兄妹俩》诉说遭受遗弃的兄妹赡养被继母赶出家门的父亲,却不言明亲生儿女的身份,彝族《阿依利里》则借助旁观者之口,道出“天下竟然会有这样的父母,真是连猪狗都不如”的评论。显然,民族民间故事强调了长辈的行为与品格,与推重父权的儒家孝道旨趣有异。

另外,与汉文化贬抑、否定女性不同,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道观念积淀着尊重女性的伦理气息。首先是对孝敬母亲的突出和强调。孝道意识兴盛于父系社会,其主旨与意义在于强调并维护宗法秩序,因此,关于“孝”的理念一般呈现出首重父祖等男性家长的情形,儒家倡孝经典《孝经》即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极力宣示父系尊长在孝道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与儒家观念不同,云南民族民间故事表露出孝母为先的态势。综观前文所述故事,“敬养父母胜于拜佛(神、仙)型”、“为父母尽心治病”和“灵牌的由来”大多以母亲为孝敬对象,故事中的父亲角色经常处于缺失的状态;“被弃子女善待父母”则往往刻画亲生父亲的自私与无情,父亲形象具有明显的负面色彩;而“弃老型”故事常把父亲作为抛弃的对象,其中隐然可见父子关系模糊的历史记忆。民族民间故事中此种母亲为重的孝道倾向,既源于子女与母亲深挚的情感联系,也是民族地区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作用和地位的反映,同时还是云南少数民族崇母敬母这一文化传统的积淀与表达。其次是“恶媳”意识的淡薄。婆媳关系历来是汉族传统家庭极为复杂的一对关系,一方面,依据伦理规范,婆婆享有对媳妇的权威和权利,另一方面,复杂的生活现实又往往导致婆媳这种理性远大于情感的伦理关系呈现出非常态的情形,而曾受到压制的媳妇也常常在婆婆年老体衰时给予畸形的报复与抗争。

如前所述,汉族地区广泛流传着由“弃老型”演化而来的虐老故事,其批评对象即是虐待婆婆的媳妇,但此故事形态在云南民族民间文学中笔者现唯见基诺族《儿子给老子的启示》一例,而且这一故事将矛头指向子、媳二人,改变了原型故事斥责媳妇个人的情形。除了上述这一故事型式外,叙写媳妇因虐待病弱婆婆(多为盲者)而被雷电击毙或变为猪、狗之类的“逆妇恶报型”也是汉族地区颇具代表性的“恶媳”故事,该故事在汉族历代文献中频繁再现,至今仍在各地广为流布。就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云南民族地区传诵的“逆妇恶报型”也仅见傣族《蚂蝗坟》一例,而且,此故事改变了汉族故事中媳妇以食物裹粪喂养婆婆而遭雷击或变畜生的情节,叙述媳妇每天将饭送到婆婆床前,并将晒干的蚂蝗谎称为牛肉干巴,去世的婆婆变成蚂蝗,媳妇惊吓而死。较之汉族故事中的媳妇形象,该故事中的媳妇显然不太恶毒,其遭受的惩罚也没有那么残酷。云南民族民间故事中“恶媳”意识的淡薄既与民族地区和睦的家庭氛围有关,也从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对女性人格的理解和尊重。最后是对汉文化语境中女子守节行孝的漠视。儒家对女性的“三从”要求将女子一生限定于依从他人、泯灭自我的框架之中,而且,随着女性贞洁观念的深入和强化,女子贞孝融合为汉文化倾力标举,女性在丈夫去世后守节行孝成为历代“列女传”中最突出的类型。汉文化倡导的此类女子孝行是极端孝行的一种显现,展示出传统文化压抑女性、牺牲女性的特质。云南民族民间故事较多描绘女子日常情景中或丈夫外出时对公婆的孝养,而罕见叙述寡妇守节侍奉公婆的情形。此种现象与许多民族容许寡妇自由交往、再婚的传统习俗有关,也体现出民族民众对女性生命和幸福的尊重。

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伦理思想与汉文化尤其是儒家学说的差异归根结底源于民族地区的社会文化语境,也彰显了其本身拥有的的平实与合理的质素。相对于汉族地区而言,云南少数民族保留了较多的原始民主、平等的遗风和观念,父权制也不如汉族的家长制那样成熟,因此,民族民众的孝道意识便较少呈现出由严苛的社会等级制度与等级伦理规范导致的偏执和极端,而民族地区源远流长的尊崇母系之风也沉积于民众的现实生活之中,并借助民间文学得以生动的展演。总体来看,云南民族民间故事的孝道理念以亲情为基础,既注重子辈对父辈的赡养和敬意,也关注子辈的情感与权利,同时还表露出对女性的理解、尊重。应该说,此种孝道理念植根于日常生活和人伦天性的基本要求,把握了孝道朴素而合理的内核,呈现出合乎现实的实践性和普遍性,具有深刻的伦理价值和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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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博士,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

原文刊于《民族文学研究》2010年第2期

引文注释及参考文献请查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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