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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候螳螂生

二候鹏始鸣

三候反舌静

/ 今日芒种 /

己亥年五月初四

端午习俗起源于古代禊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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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习俗起源于古代禊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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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军

端午节即农历五月初五,又叫五月节,是一个流传较广的民俗性节日。相传爱国诗人屈原在这一天投江殒身,端午节便被染上了爱国主义的色彩,有了纪念的意味。实际上,端午节的起源比我们能够想象的时间要早得多,不仅可以追溯到三代时的禊礼,甚至是更古老的先民生殖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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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觞祓禊

关于禊礼,应劭认为:“禊,谨按《周礼》:‘男巫掌望祀望衍,旁招以茅’,‘女巫掌岁时以祓除、衅浴’。禊者,洁也。春者,蠢也,蠢蠢摇动也。《尚书》‘以殷仲春,厥民析’,言人解析也。疗生疾之时,故于水上衅洁之也。巳者,祉也。邪疾已去,祈分祉也。”(《风俗通义》卷八)这样看来,褉礼是在“蠢蠢摇动”的春天的水边进行的一种洗浴活动。仲春之月,万物萌动之际,人们来到河边,洗涤一个冬天累积的尘垢,以及过往的积恶,使自己能够以洁净的躯体和爽利的精神,迎接春天的到来,从而获得福祉。《后汉书·礼仪志》颇为详细地记载了汉代禊礼的盛况:“是月(三月)上巳,官民皆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为大洁。洁者,言阳气布畅,万物讫出,始洁之矣。”刘昭注:“谓之禊也”。从应劭和刘昭的解释可以知道,禊礼即为《周礼》女巫所职的祓除礼。

《周礼·春官·女巫》云:“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郑玄注:“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贾公彦疏:“释曰:‘岁时祓除’者,非谓岁之四时,惟谓岁之三月之时,故郑君云‘如今三月上巳’解之。一月有三巳,据上旬之巳而为祓除之事,见今三月三日水上戒浴是也。”(《周礼注疏》卷二六)古人以干支记年月日。一个月三十天,甲子为第一日,第六日为己巳,第十八日为辛巳,第三十日为癸巳,一个月有上、中、下三巳。三月上巳,又称之为初巳、元巳,即三月的第六日。

有关三月上巳习俗的描绘,最典型的莫过于春秋时期的郑国。《诗经·郑风·溱洧》云:“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兮。……洧之外,洵吁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在春天的溱洧水滨,士与女秉兰祓除,相与戏谑,摒除了礼制僵硬的束缚,完全体现了天人合一、性情合一的自然人生状态的真诠。“当自然的生命从沉睡和封闭的冬季觉醒的时刻,人类自身的生命也投入了欢快舒畅的酒神怀抱中,连中国这最保守的民族也提倡‘仲春二月,奔者不禁’,人为的伦理阻止不了自然生命的冲动”(傅道彬《中国生殖崇拜文化论》,湖北人民出版社,1990,116页),可谓一语中的。在郑国,“秉兰”或者说“佩兰”传递的是求爱、求欢的信息。《左传》宣公三年(前606)记,郑文公爱妾燕姞,梦见天使赠给她兰花。不久,文公见到燕姞,真的给她一支兰花并让她侍寝,孕而生子,即名兰,就是后来的郑穆公。“燕姞梦兰”系“执兰”这一宗教性仪式最好的诠解。在传统的古朴风俗潜移默化影响下的郑国女性,对于爱情的追求却既泼辣又大胆,绝不虚伪而是直奔主题。其率真的个性、热烈的吟唱,在《郑风》里有着很好的表现:“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女曰鸡鸣》)、“叔兮伯兮,倡予和女”(《萚兮》)、“子不我思,岂无他人”(《褰裳》)、“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子衿》)、“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这种以宣誓情爱为色调的吟唱,产生了足以惑人心智的世俗化音乐,由于无法满足孔子礼乐治世理想的需要,故被斥之为“淫声”。唐代孔颖达认为:“郑国淫风大行,述其为淫之事。言溱水与洧水,春冰既泮,方涣涣然流盛兮。于此之时,有士与女方适野田,执芳香之兰草兮,既感春气,托采香草,期于田野,共为淫泆。”(《毛诗正义》卷七)实际上,禊礼的真谛在于天地相感,万物萌生,男女偶处,风雨行时,是传统的自然观、生命观、情爱观最好的体现。春天祓除,不仅在于洗涤宿垢,更是在向上天乞求生命。从求子的意义上说,就是“(简狄)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玄鸟生商故事的宗教化、礼仪化。“禊”字是“示”和“洁”的组合,这恐怕不是一种巧合。

《韩诗》薛君《章句》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秉兰草,祓除不祥。”(《后汉书·礼仪志》注)三月上巳的祓禊礼,原本是洗浴求子之义,在郑国又衍申出了“招魂续魄”的内涵,以至于战国后期楚国出现了《招魂》诗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端午节民俗起源,这绝不是偶然的现象。

魂魄,于道而言之,是指自然的天地二气。《淮南子·主术训》曰:“天气为魂,地气为魄。反之玄房,各处其宅,守而勿失,上通太一。太一之精,通于天道。”仲春二月,招魂续魄的目的在于唤回被凛冽寒冬封藏的蕴含勃勃生机的天地之气,“天气为魂”实乃阳神,“地气为魄”是指阴神,阴阳和合才会呈现出阳春发生的一切机理,即所谓“天气始下,地气始上,阴阳错合,相与优游竞畅于宇宙之间”(《淮南子·俶真训》),所以,才有“秉兰草”而祓除、相约于溱洧之滨的欢歌谑笑。于器而言之,是指祭祀的仪式。《周礼·天官·玉府》:“大丧,共含玉,复衣裳。”郑司农云:“复,招魂也。衣裳,生时服。招魂复魄于大庙,至四郊。”在这个意义上,招魂续魄演变成两种祭祀方式。一是衣冠冢。人死之后,无法找到遗体,只能招魂以衣冠下葬。二是巫降之礼。《周礼》:“司巫凡丧事,掌巫降之礼。”注曰:“巫下神之礼。”贾公彦疏:“人死骨肉下沉于地,精魂上归于天。天地与神人通,故使巫下神。”(《周礼注疏》卷二六)举行巫降之礼的目的,在于唤回已经回归上天的魂魄。祓禊之礼原本就是女巫的职守。在沐浴祓除的演变过程中,巫降的仪式趋于弱化,招魂续魄的意义残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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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觞祓禊

三月上巳的礼俗活动是由祓禊之礼演变来的,而祓禊之礼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在最原始的求子意义上,演化为洗浴迎春的礼仪活动,仍保留了“招魂续魄”的涵义。周代以降,祓禊礼基本上在三月上巳举行。沈约云:“自魏以后,但用三日,不以巳也。”(《宋书·礼志》)检阅典籍,曹魏之后,三月上巳和三月三日是并行的。民间节日日期的选择与当地的习惯有关,恐怕和政治关系不大。

祓禊礼选择三月三日,沈约讲明了缘由。“旧说,后汉有郭虞者,有三女。以三月上辰产二女,上巳产一女,二日之中而三女并亡,俗以为大忌。至此月此日不敢止家,皆于东流水上,为祈禳自洁濯,谓之禊祠。分流行觞,遂成曲水”(《宋书·礼志》)。该故事解释了祓禊礼的来历,显系民间故老传言,并不能作为史事来源的依据。刘昭便批评说:“郭虞之说,良为虚诞,假有庶民旬内夭其二女,何足惊彼风俗,称为世忌乎?”(《后汉书·礼仪志》注)实际上,沈约对这样怪诞的传说也是半信半疑,其后罗列文献以为,祓禊礼是由周礼演变而成的。

从时间上看,端午节无论如何也不能是三月上巳或者是三月三的祓禊节,也没有文献证明三月上巳就是端午节,只是在招魂续魄的意义上,两者有些接近。为了解决端午节与三月上巳的关系问题,我们必须从古代历法入手。

最早在三月上巳进行祓禊活动的是郑国。陈美东以《史记·郑世家》的历日为研究依据,认为“郑历宜为建丑”(《〈史记〉西周共和以后及东周年表初探》,《自然科学史研究》2001年第3期)。郑国采用殷商人的历法,学者们对此并无异议。《史记·历书》曰:“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这就是说,周人以十一月为岁首即建子,殷人以十二月为岁首即建丑,夏人以一月为岁首即建寅。我们以夏正作为基准,夏历二月,便是殷历三月,周历四月。《左传》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梓慎曰:“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司马迁的说法与此相合。根据《春秋》、《左传》、《国语》、《史记》等文献史料的记载,研究者发现,郑国、宋国都使用殷正。

《史记·夏本纪》:“太史公曰: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夏小正》是儒者公认的夏代历法。《大戴礼记·夏小正》二月:“绥多女士。绥,安也。冠子取妇之时也。”“来降燕,乃睇。燕,乙也。降者,下也。”相应的记载,在周代典籍里要详细得多。《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郑玄注曰:“中春阴阳交,以成昏礼,顺天时也。”(《周礼注疏》卷十四)《礼记·月令》记仲春之月,“玄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从以上材料看,两者的内容大同小异。从历法上来分析,夏历的二月应该是周历的四月,时序无法吻合。所以,我们必须了解周代的历法。

周人建国之后,颁布周历,以十一月为岁首。周人常常以夏人自居。《尚书·君奭》谓“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所以,周人也施行夏历。朱鹤龄《春王正月辨》云:“东莱吕氏谓‘三正通于民俗’,斯言当矣。盖史官纪时事则从周正,月令纪岁功则从夏正。从周正者,多出于朝廷政令之施设;从夏正者,多出于民间士女之话言。二者并行不悖。”(《愚庵小集》卷十二)也就是说,《月令》所记是夏时,《夏小正》的二月与《月令》的二月是一致的,物候几乎无差别。“周监于二代”,政事因袭不足为奇。仲春二月玄鸟来归之时,令会男女及奔者不禁,既是夏、周政令的延递,又是民俗的传承。《夏小正》及《月令》仲春二月玄鸟来归的禖祭,相对应的是使用殷历的郑人三月上巳的祓除,两者是不同时期同一季节、同样内容祭祀活动的传承和延续。蔡邕以为三月上巳之俗出于祓禊,并且古已有之:“自上及下,古有此礼。今三月上巳祓禊于水滨,盖出于此。”(《后汉书·礼仪志》注)其论是比较中肯的。

楚国所使用的历法问题颇为复杂,研究者多以出土文献中的九店楚墓《日书》、云梦秦简《日书》、包山楚简纪时材料作为立论依据,辅之以传世文献,出现了周历、夏历、颛顼历三说。各有持论,言之凿凿。笔者以为,楚国使用颛顼历还是比较符合历史实际的。

楚人自称古帝颛顼之裔,颛顼系高阳氏,屈原“帝高阳之苗裔”(《离骚》),便是明证。楚大夫观射父谓楚昭王曰:少皞氏没,颛顼氏兴,“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端午节民俗起源,夏商之世,“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国语·楚语下》)。重和黎的职守,《尚书·尧典》云:“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孔传曰:“重、黎之后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尚书正义》卷一)通俗地讲,就是观测天象,制作历法,明确时序,其目的在于调理阴阳,属理万物,以达成化治。

羲和为重黎之后,楚亦为重黎之后。史伯言于郑桓公:“荆子熊严,生子四人……,且重黎之后也。”(《国语·郑语》)班固直接谓:“夫楚,重黎之后也。”(《汉书·地理志下》)作为颛顼和重黎的后裔,楚国有着较一般诸侯国发达的历法。如长沙子弹库出土的楚帛书十二月相图、云梦秦简《日书》秦楚月名对照表等等,无不说明楚国的历法自有系统,实用性也更强。

关于楚国的历法,日本学者平势隆郎的研究结论非常谨慎,认为:“‘楚历’以立冬为章首,而可能称为‘颛顼历’。”(《“楚历”小考——对〈楚月名初探〉的管见》,《中山大学学报》1981年第2期)曾宪通《楚月名初探》(《中山大学学报》1980年第1期)强调楚国使用颛顼历。王胜利认为:“楚用亥正。”(《关于楚国历法的建正问题》,《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2期)楚使用颛顼历,虽然有个别研究者提出异议,但多数学者还是持肯定意见的。

楚国使用颛顼历,以冬十月为岁首即建亥;郑国使用殷历,岁首在十二月;《月令》使用夏历,岁首在一月。由此可知,楚国五月,是郑国三月,是《月令》二月。而《月令》二月,玄鸟来归,祭祀高禖,奔者不禁;郑国的三月,溱洧之滨,士与女手执芳香兰草,相约沐浴,戏谑欢歌,放浪形骸。而此时正值楚国的五月。邻国的烂漫和热情传递给重黎的后裔,也开始“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蹇将憺兮寿宫”(《九歌·东皇太一》)。由诗句可知,战国时期的楚国已经流行“浴兰汤沐”。值得注意的是“寿宫”一词,何新认为“‘寿宫’乃是祭社神——即高媒母神的神宫”,中国的寿宫高媒社祭,是“繁殖礼”的遗风,这种繁殖巫术“伴随着某种性爱活动”(《九歌十神奥秘的揭破》,《学习与探索》1987年第4期)。可见,楚国的“浴兰汤沐”和郑国的三月上巳以及仲春二月奔者不禁,是性质相同的民间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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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五彩线

《太平御览》卷三一引《风俗通》云:“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瘟。”《后汉书·礼仪志》记:“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为门户饰,以止难恶气。”直至汉末,五月五日和屈原还没有发生任何关系。由吴入魏仕晋的周处著《风土记》曰:夏至日,“为角黍,人并以新竹为筒糉,楝叶插五彩系臂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端午节民俗起源,谓为长命缕”(《荆楚岁时记》注)。到了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载:“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水,楚人哀之。至此日,以竹筒子贮米投水以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曲忽见一士人自云三闾大夫,谓曲曰:‘闻君当见祭,甚善。常年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当以楝叶塞其上一候螳螂生二候鹏始鸣三候反舌静,以彩丝缠之。此二物,蛟龙所惮。’曲依其言。今五月五日作粽,并带楝叶、五花丝,遗风也。”吴均系吴兴故鄣人,一生未到过荆楚,“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水”亦未见此前其他文献记载,但为民间传闻而已。其后,梁元帝时宗懔作《荆楚岁时记》:“五月五日谓之浴兰节,四民并蹋百草之戏,采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以菖蒲或镂或屑以泛酒。是日竞渡,采杂药,以五彩丝系臂,名曰辟兵,令人不病瘟。又有条达等织组杂物,以相赠遗,取鸲鹆,教之语。夏至节日食糉。”宗懔在荆楚一带做过官,对于当地的儒林旧事及民间传说是熟悉的。也就是说,直至南朝梁,五月五日还是被称为浴兰节的。在这一天,四民出行踏青,采艾草等,手臂系五色丝线,馈赠礼物,和我们今天的端午节习俗几乎是一致的。只是在士大夫的眼里,五月五日的浴兰节和屈原还没有发生直接的关系,粽子是到了夏至日才吃。

隋朝杜公瞻注《荆楚岁时记》:“《楚辞》曰:‘浴兰汤兮沐芳华。’今谓之浴兰节,又谓之端午。蹋百草,即今人有斗百草之戏也。”又曰:“五月五日竞渡,俗为屈原投汨罗日,伤其死所,故并命舟楫以拯之。……邯郸淳《曹娥碑》云:‘五月五日时,迎伍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淹。’斯又东吴之俗,事在子胥,不关屈平也。《越地传》云:‘起于越王勾践’,不可详矣。”到了隋代,五月五日的沐兰节和屈原的传说才发生关系,但是传闻异端,无所定指。尤其是五月五日竞舟,是祭奠伍子胥,还是屈原,士大夫尚无法肯定。

到了唐代,已经成为一种风俗,屈原随之也走进了诗篇。天宝进士禇朝阳《五丝》诗曰:“越人传楚俗,截竹竞萦丝。……但夸端午节,谁荐屈原祠。把酒时伸奠,汨罗空远而。”僧人文秀《端午》诗云:“节分端午自谁言一候螳螂生二候鹏始鸣三候反舌静,万古传闻为屈原。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然而宋人尚有疑问,葛立方曰:“今江浙间竞渡,多用春月,疑非招屈之义。及考沈佺期《三月三日独坐州》诗云:‘谁念招魂节,翻为御魅囚。’王绩《三月三日赋》亦云:‘新开避忌之席,更作招魂之所。’则以元巳为招屈之时,其必有所据也。”(《韵语阳秋》卷十九)元巳即为上巳。三月上巳本来即有招魂续魄的涵义,三月三日的诗或赋有招魂之语,并不值得奇怪。“疑非招屈之义”是很有见地的。清初沈自南《艺林汇考·饮食篇》引明人余氏《辨林》曰:“古俗五月五日烹龟、食糉,盖取阴阳尚包裹未分之象,俗以竞渡为屈原而作,并以角黍亦为屈原而作,盖自《续齐谐》所载之谬耳。”冬至之日,阴气达到了极致,阳气萌生并滋长。阴阳包裹而未分,系指春天阴阳二气胶着混沌的状态,在阴阳达到平衡状态之后,阴气渐行消退,阳气呈上升态势,直至夏至。五月五日吃粽子,最常见的粽子里边是放枣的,正是取其包裹之意,和屈原原本没有关系。

综上

综上,楚国五月的端午节,初为浴兰节,系郑国三月上巳。二者皆为“玄鸟生商”生殖习俗的流变。《夏小正》及《月令》所谓“奔者不禁”、“令会男女”的深层文化内涵被节日的仪式固定下来。直至东汉末,五月五日和屈原尚无干系。楚国五月初的祭祀活动,在民间逐渐和屈原为国不惜殒身投江的行为结合起来,选择五月五日来祭奠屈原,当发生在东晋末到南朝初中原板荡、故国丘墟之际。人们思念大义凛然、为社稷以死的屈原,在汨罗江上招屈原之魂,招故国之魄,遂成风俗,直至今日。

本文首发于《文史知识》2012年第6期“民俗志”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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