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和”的传统内涵与时代表现

刘辉:“和”的传统内涵与时代表现

“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既贯穿于我国千百年来的历史进程,也显现在当今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和”是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领域的综合性理念,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在社会发展日趋多元的今天,我们应该如何解读“和”的传统内涵与时代表现?就此,半月谈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田毅鹏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副所长刘辉。

记者:“和”的文化根源是什么?其内涵的丰富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刘辉:“和”古文作“咊”“龢”,本指歌唱的相互应和,后被引申为不同事物相互兼容刘辉:“和”的传统内涵与时代表现,代表事物多样性的统一。具体来看,“和”具有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和实生物”,用辩证的观点论“和”。《国语•郑语》中史伯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不同的事物相互聚合而得其平衡,故能产生新事物。二是“太和”,就性命道德论“和”。《易经》中提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和太和,乃利贞。”万物各正性命,不相悖害儒家道家思想的当代价值,是谓太和。三是“中和”,就宇宙精神论“和”。《中庸》云:“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田毅鹏:对“和”的崇尚一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它饱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哲学智慧,体现出了一定的辩证法思想,作用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诸领域。“和”是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自然观思想,是支配社会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是治国安邦的统治哲学,是人际关系和社会群体发展的理性规范,也是个人道德修养的标准。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和”呈现出极强的包容性,承认客观事物存在的差异性,接受不同的事物表现方式,追求异质事物的和谐统一,所以“和”是对立统一的思想交融,“君子和而不同”,体现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融合精神。同时,“和”也根植于百姓的日常思维,和能生财、能聚力、能致祥、能旺家,是中国百姓朴素的价值追求儒家道家思想的当代价值,体现出“和”的实用性特征。

记者:有人把“和”定义为中华文明的根性,这是如何体现出来的,能否将其视为文明原点?

田毅鹏:从儒家、道家等文化主张来看,其“仁”“道”等概念均有来源于“和”的根本意义。“和”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理念之一。“和”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平衡社会关系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既倡导人们达到身心的和谐,也倡导家庭、社会关系和谐,以崇高的价值观协调社会矛盾。同时,“和”也是实现多元文化融通发展的粘合剂,以其强大的包容性促进中华文明的多元价值的形成,“和”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功不可没。从这几个方面看,“和”确实可以说是中华文明的文明原点,塑造了华夏文明的性格。

刘辉:自春秋时期史伯提出“和同之辩”始,在中国哲学史上,对“和”的讨论延续至今。儒家继承前人观点提出“和而不同”的原则。《论语•子路》中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道家老子亦讲“和”,《老子》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刘辉:“和”的传统内涵与时代表现,冲气以为和。”至于当代,学者张立文提出了“和合”学,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

之所以说“和”的思想是中华思想源泉之一,主要因为其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引导作用,政治上讲求和谐而治,协和万邦;经济上讲求共同富裕,和而谋富;社会关系方面讲求人际和睦,利益协调。这些都为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记者:如何看待“和”的现代性特征?

刘辉: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虽然曾一度出现以破坏自然为代价的发展,但目前的主流思想已经回归到保护与发展并重,越来越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二是人类个体的自我与他人的和谐。人们愈发注重自我修养,实现更好的个人发展,注重以科学的态度进行人际关系的构建,这是和谐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三是人与社会的和谐,目前我们在着力构建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人的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和”已经从宏观指针走进了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比如社区、乡村的建设与管理等。

记者:您认为当今社会还存在哪些与“和”相违背的现象和问题?应该如何引导?

田毅鹏:随着社会的发展,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社会思想一定程度上出现波动,一些人在思想上和行为上出现“失和”表现。同时随着世界格局的不断调整,出于国家利益考虑的关系建构也导致“和”的观念受到挑战,这应该引起警惕。

“和”注重保持事物的差异性,谋求共存和双赢发展,因此“和谐世界”的理念被很多国家所接受。

刘辉:社会在发展,不同的价值观在碰撞,难免出现与“和”相违背的现象或问题。比如一些人视家庭责任为负担,家庭观念淡薄,亲情观念缺失,家庭不和谐就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再如,现在的年轻人多数为独生子女,不少年轻人“独”的性格特征明显,他们过分强调自我,高扬个性发展,而忽略他人感受和团体利益儒家道家思想的当代价值,甚至无法融入集体,大学生宿舍纠纷屡屡发生就是明显例证。还有,广场舞扰民等社会现象,也深刻反映出“和”的理念缺失。

我们应该进一步营造多元文化交融发展的氛围,既留足社会发展空间,又要进行价值观的有益引导。同时,要加强对于“人和”的引导,这需要以多元化、多层面的社会教育体系来完成。

记者:“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怎样的联系?

田毅鹏:“和”的包容性决定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在24字所包含的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上,“和”的思想精髓均有体现。“和”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根基之一,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目标之一,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动力源泉之一。“和”的意涵与现代元素搭配起来,显示出超越传统的强大精神动力,赋予“和”在丰富社会思想、重塑社会价值体系中的重要使命。

刘辉:“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构建过程中,应该得到更深刻的解读,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出现代意义。以 “友善”为例,儒家强调与人相处要谨守“恕道”,强调“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赞赏君子成人之美;“和”主张 “躬自厚薄责于人”,这种谦和宽厚的“和”文化精神无一不是对“友善”的追求,对于提升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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